“无人机”在宁波绕城高速上空坠机砸伤货车乘客
http://nb.sina.com.cn/news/s/2016-10-19/detail-ifxwvpaq1696628.shtml
近年来,“无人机”受到广大年轻人青睐,它强大的航拍功能让很多人为之倾倒。但玩“无人机”也得遵守游戏规则,不然还真有闯祸的可能——
昨天下午3时30分许,高速交警宁波支队接到报警:宁波绕城高速朝阳收费站附近有一辆货车被从天而降的“不明物体”砸中了,有人受轻伤,车子已经开下高速,在朝阳收费站等待民警处理。
交警赶到朝阳收费站后发现,受损车辆是一辆白色的轻型货车,前挡风玻璃已经完全碎裂,受伤乘客系驾驶员金某父亲,受了点轻伤,已送往宁波明州医院救治。
金某从车内拿出一个“不明物体”,说就是这个东西砸中了前挡玻璃。交警一看,原来是一个“无人机”,也就是目前比较新奇的玩具——“四轴飞行器”。
就在交警询问金某事发经过的时,两位年轻小伙子赶了过来,自称是这个“无人机”主人,正在满世界的寻找自己的飞行器。
看到损失这么严重,“无人机”主人赵某也是后悔加后怕。赵某说,他是飞行器发烧友,这台机器是他自己制作并组装的“试验机”。可能因为系统和信号不稳定,“无人机”不受控制飞出了控制范围,这才坠机造成了事故。
事后,经交警调解,赵某表示愿意接受相关赔偿和处罚。
甬派记者了解到,2013年出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指出,重量小于等于7公斤的微型无人机,飞行范围在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范围内,无须证照管理,但应尽可能避免遥控飞机进入过高空域。
宁波高速交警提醒,不论是作为军事还是民用,无人机的操作都应该在相对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高速公路作为相对封闭的公路,车流量密集,车速快,“无人机”的操控者应尽量避免在高速公路附近使用此类飞行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记者 刘挺 通讯员 吴涛 李邓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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