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到的判决书((2014)昆刑初字第0180号),龙哥“履历颇丰”,盗窃、打架、敲诈、捅人……十年大好光景,龙哥就在进出牢房中蹉跎。
1 2001年7月 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 2006年9月 因打架被昆山市公案处行政拘留五日;
3 2007年3月 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4 2009年5月 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1年3月24日释放。
5 2013年1月 在昆山市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生纠纷,被告人刘海龙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被害人许某互殴,致被害人许某左侧胸腔积液。但取得了被害人许某的谅解。
6 2013年7月 因故意伤害罪被昆山市公案刑事拘留,2013年8月23日被逮捕。后羁押于昆山市看守所。2015年出狱时,龙哥已经年过三十。也许是觉得已到而立,也许是厌倦了江湖纷争,龙哥低调“归隐”。在截至本案爆发的三年内,龙哥未再曝出过事端。并且,今年三月,龙哥还曾举报“有人贩毒”的线索,警方据此抓获了毒贩。龙哥还被昆山市评为“见义勇为好市民”。
渐隐江湖的龙哥爱好广泛,在有限的不坐牢的时间里,龙哥纵情投入到无限的文体爱好中去。龙哥好交友,不论是高档会所,还是乡间野餐,不论是烧烤还是火锅,龙哥都能跟兄弟们把酒言欢,忆往昔狰狞岁月。
龙哥虽然个不高,但身体蹲实,胸肌壮硕,一来当年跑江湖有底子,二来经常做俯卧撑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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