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铊中毒案强势推理!!欢迎扩散!!燃烧吧,正义!!!!让罪犯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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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为黄洋按再度被挖出来的朱令铊中毒案,让我这个局外人表示非常的愤怒。希望有生之年此案得结。这篇分析是在逛贴吧的时候看到的,觉得和我内心的想法不谋而合。

18年前的朱令事件回顾>http://t.cn/zTfRy45

原作者id:海洋之上的cayman

正文:

06年我只是个大二学生,看了朱令案的文章,也在网上义愤填膺,恨不得将凶手马上绳之于法

但是随着岁月的增长,对人性,对社会认识的增多,我发现其实此事并没有这么简单,一些老同学的表演也堪称精彩

因此在13年之际,写下此分析,愿那些黑暗永不再现,愿朱令能在有生之年看到正义。

一、此案乃宿舍团伙作案

疑点一: 不遗余力的袒护

一个是当年她们的表现,试问如果你宿舍人被投毒你会如何自处?刚开始肯定是噤若寒蝉然后开始互相八卦发展到互相怀疑,这种才是自然的天性。

然后随着案情的发展和JC的询问,这个时候恐惧和怀疑会逐渐达到顶峰,SF机关的询问不是那么好混的,会详细的问你各种问题,宿舍关系,你的家庭背景,你对其他人的看法,宿舍人员有没有异常举动。

这种询问一般来说,正常人接受后都会疑神疑鬼,觉得看谁都不是好人,无论之前再好,宿舍里面再想那么和谐的关系,不可能的,我们都知道,裂痕一旦产生是不可弥补的,何况是人命关天的大案。

可是10多年后,我们看到她们不仅有联系,还能集体出动发帖澄清,为之站台,这是很荒渺不经的,在案情不明朗的情况下,如果真是不知情人士,对于嫌疑犯的清白一定是讳莫如深的。

这说明了她们在一位同学被毒害残废的情况下,不仅不怀疑对方,还能保持良好的友谊和战斗力,到底是什么把她们绑在一起,我想答案应该很明显了,只能是一起犯过事的人,才能有这么铁的关系。

疑点二:神秘失踪的物品

很多分析中都忽略了这点,孙等的声明也对此部分完全不提,为何呢?因为这点是关键,在没有宿舍人的帮助下,一个普通大学生,能偷偷溜到女生宿舍准确偷出某一位女生的物品的可能性几乎为0,我们不妨看看作案者需要满足的条件:1、在宿舍经常进出不至于被怀疑。2、熟悉宿舍内部环境构造。3、熟悉朱令的生活用品。4、有钥匙能开门或者撬锁。这四个条件一出,基本上作案嫌疑人就锁定,外人作案,一般飞贼不可能来偷点洗漱用品,普通同学,一个21岁大学生不仅会踩点还能撬锁还能偷东西最后还能不留下任何的线索给jc,这种大学生存在的可能性有多大?

这就是为何孙不敢提此事的原因,因为她们对此根本不可能有合理的解释,所以干脆不解释。
也是良心JC们给我们留下的一个缺口, jc一看就清楚了,这是起监守自盗。所以对于这个重要证物失踪的案件,jc没有给出后面的信息,而是用沉默提醒了大家谁是作案者。

综合上面的分析,还有后来的吃面包,洗杯子等等,基本可以肯定,此乃一个团伙作案。否则同伙间不可能如此紧密共进退,多年后还能集体出来站台,某些人也不可能如此顺利的做出一系列补救措施例如偷东西,洗杯子,吃面包等等还不被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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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分析一下这个团伙的心理,以下自己脑补的很多,大家将就看了。事实也有可能是为了男人之类的,我认为是孙为主谋,其余两人为帮凶。

起因应该是这3人各自对不太合群的朱令一直有意见,他们是团结的寝室3个人玩的很好,平时也有人来宿舍和她们玩,但是朱令不参加太多宿舍活动之类的,又常常很晚回来,逐渐逐渐的,这种意见在三人成虎下就变成了一种怨愤,而朱令继续的疏远就让她们更加的怨愤,越发的觉得朱令碍眼,于是她们决定要整整朱令,让她调离这个宿舍滚回家去。

其中孙估计是最来劲的,因为朱令在民乐队属于台柱,而孙在里面可有可无,差距估计就是今天电影里的女主角和底下丫鬟一样,所以孙恨死了朱令【感受到了熊熊燃烧的嫉妒没有?...】,她不明白自己为何就弹不出曼妙的音乐,自己为何就不能被老师被众人追捧,难道自己就是一个无名小卒?她不甘心,但是面对朱令的实力,她又毫无办法,她尝试去融入去提高,却发现自己再如何努力也不及朱令的万一(关于这个大家可以去看看朱令的演奏感受一下朱令的实力)

于是孙更加卖力的诋毁朱令,终于有一天拿来了毒药,哄骗了两个室友动手或者默许,这就是第一次投毒,目的是教训教训。之后朱出现的反应让另外两个都吓坏了,孙知道此时已经是一不做二不休了,就告诉她们自己不小心下了致死量了,又一边安抚说查不出来,过一阵子她就不明不白死了,你们要是说出去现在也有责任,于是那两位女生一时的为虎作伥就被绑上了战车,不得不配合孙打掩护去了。

这也能解释了为何现在,另外两个人的声明都非常的细致合作,比如说转移视线,说朱令在外面交往多,强调清华药品管理混乱问题,又不断说孙维性格什么好,而很关键的一些东西,比如说当年的询问问了什么,宿舍里面到底丢了什么东西,当时做了什么帮助破案等等,这一律略过。

关于此案投毒和铊的推理

今天看到有些人说中毒的时间 地点 方式都不知道,很无奈,现在一点功课不做乱说的人太多了,对此做简单的推理,而且大家请相信我们的jc,既然他们找了宿舍人,那不是完全没道理的。

补充一下,下的毒是铊的化合物不是单纯的金属铊,这种铊的化合物大部分都是无色无味的,非常利于下毒。

1. 朱令二次发病病情加重就是二次投毒时间

2. 在此期间朱令基本只在学校内活动,大部分时间在宿舍,少部分时间在校园内

3. 方式是口服摄入,否则必须有日常接触如从鼻腔等进入,朱令完全不可能接触到铊而且也不是低剂量的铊中毒,只能是摄入。(请参考WIKI中铊中毒条目)

4. 中毒地点,地点肯定在朱令使用自己日常用品以及摄取食物的地方,由于此时朱令身体不好,大部分的进食都是在宿舍内。

5. 谋害对象,因为没有其他中毒者,这就排除了有人无差别投毒我们可以肯定是精确投毒,谋害对象只有朱令一人。

5个条件分析后,朱令是在返校期间,被人用精确投毒的方式,通过食物或者日常用品摄入了超剂量的铊化合物,其中毒地点限定在了使用接触到口腔的日常用品以及进食场所。

对于投毒者,我们继续用条件罗列法来缩小范围,后面是驳斥一些他们声明中的故意误导大家地方,这些都是非常关键的因素,某些人以为把水弄混就可以摆脱嫌疑,殊不知这样才更加加重了他们的嫌疑。

1、凶手熟悉实验室以及实验品管理情况,具有相当的化学知识。孙还有同学辩护中总是说清华管理混乱,很容易拿到毒药,孙哥拿到药品又放回去好像证明了好像民工都可以拿,但是孙哥,没你妹指导,你摸的到实验室的门么?诸位估计都读过大学,如果你们在不知道大学实验室的位置,不知道里面管理情况,你敢直接就进去偷东西?偷东西你不小心被毒死?不怕被保卫处抓到开除?这恰好有利证明了凶手对实验室的熟悉程度以及限定了凶手的知识水平范围。

2、非常熟悉铊化合物,对其化学物理特性均有深刻了解,尤其是毒理。行凶者要确保拿的东西无色无味,又非常小众,具有不太明显的中毒症状,不容易被医院发现。要知道,实验室里有毒的东西不少都是色香味俱全的,或者反应很剧烈,不一会就浑身抽搐或者口吐白沫了,傻子都知道是中毒不是怪病。没有一定的知识和了解,随便就能选到一个这么好的杀人良品?

3、前面分析过的,能近距离接触朱令的饮食和生活用品。孙和同伙的申明中,都故意的模糊了大家视线,用什么清华管理混乱作为借口,说不只孙可以接触,但是他们不敢深入去讨论。一个不懂化学敢去实验室里偷不熟悉药品的概率多大?实验室的人桌子上拿个东西就能把人毒死的概率有多大? 然后这种凶手又和朱令有仇,但是又能经常接触朱令给她下毒的概率有多大?

所以投毒者只能是,熟悉化学实验室和药品管理情况,具有相当的化学知识,对铊化合物的毒理非常清楚,又一边和朱令有仇并且能接触接触朱令的饮食和生活用品的人

这个人是谁,结合上面分析的朱令中毒的时间,地点,方式,只可能是s一个人。这也是为何jc最后找上s的原因,我相信jc当年做了更多的排除,包括民乐队里的人,或朱令在外面接触的人,但是他们应该要不不具备作案时间地点,要不不具备作案需要的专业知识而被一一否决,所以,这也是为何s是唯一嫌疑人的原因。

此案还有一个利益团体-薛某以及清华的某些辅导员【插一句:表示出大事了一般都是几个学生干部和辅导员知道,然后从知情人那再慢慢的扩散到全班,不知道大家的学校是不是..朱令这个嘴巴太严实了...咳咳..毕竟事关那啥你懂的~~~】

当时看新闻,我觉得很奇怪的是,为何清华的同学那么冷漠,反而是北大的同学比较仗义,之前一直想不明白的东西,在这几年,看多了各种丑恶的嘴脸后,联系薛等发表的声明,以及童同学的回复后,我终于明白了,很简单,就是为了遮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