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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16 来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 字号:    】 保护色:      

01、总则

1.1规划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并完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所确立的发展目标,优化提升片区功能,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要求,引导片区健康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6)《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

(7)《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8)《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4)》;

(9)《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

(10)《宁波市三江六岸拓展提升总体规划》;

(11)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12)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13)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江北核心区东南至甬江西岸,西南至姚江北岸,北至通途路。规划区面积2.67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保持一致,规划期限至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

1.6法律效力

本次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02、功能定位、规划策略、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现状和基地原有规划的分析,以及统筹考虑城市中心区功能布局,确定本区的定位为:宁波城市核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包含商务、商贸、文化、娱乐、居住的复合功能区,是极富魅力与活力的中国城市最佳CAZ的样板区,是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更新的重要展示区,是宁波城市独具特色的滨水区。

2.2规划策略

1、多元功能集中,优化交通组织。

提倡余姚江、甬江两江周边用地的混合使用开发,强调多元功能的集中;优化交通组织,实现多个功能区块的慢行串联。

2、优化滨江空间,打造景观核心。

加强与滨江开放空间的联系,沿水系打造尺度宜人、层次丰富的滨江城市界面,丰富滨江水岸生活,构筑开放空间节点,塑造景观核心,且加强两江体系视觉的衔接。

3、疏理历史文化资源,打造文化旅游城区。

梳理江北核心区现状历史文化资源,将印有历史记忆的建筑群落、标志性的现代建筑和V型滨水空间结合起来,打造江北核心区独特魅力的文化旅游体验区。

4、合理布局公共资源,打造多元功能于一体的社区。

合理布局公共资源,分片分级设置各类公共设施;打造集商业、居住、文化、娱乐等为一体的生活片区。

2.3控制规模

本区规划总人口为2.72万人。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266.53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201.08公顷,约占总用地的75.44%。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73.93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规划结构:“两心、两轴、一带、五区”

“两心”:商务文化核心、历史文化核心;

“两轴”:城市发展轴、历史文化展示轴;

“一带”:滨水休闲带;

“五区”:滨江活力生活区、时尚居住生活区、特殊用地区、历史风貌保护更新区、商务文化区。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为保障城市有序发展,增强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既要保证规划的刚性和严肃性,又必须赋予规划必要的弹性。为此,通过控制单元的平台将规划的刚性与弹性结合起来。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统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将规划片区划分为3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JB01-01、JB01-02、JB01-03。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约247.42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157.25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90.17万平方米。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约46.35公顷,约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3.05%,人均居住用地约17.04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约30.41公顷,服务设施用地0.61公顷,商住混合用地中居住用地面积15.33公顷。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2.79公顷,约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33%。其中行政办公用地0.28公顷,文化设施用地1.84公顷,文物古迹用地约0.90公顷,中小学用地6.42公顷,主要保留1处江北中心小学,规划新建1处九年一贯制学校。医疗卫生设施用地约2.80公顷,包括保留的1处综合性医院和规划新建的1处街道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物古迹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约10.55公顷,主要为德记巷-戴祠巷历史地段和新马路历史地段。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约27.88公顷,约占总用地的13.86%。其中商业用地4.39公顷,商务用地约0.21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约0.71公顷,商业商务混合用地约15.51公顷,商业商务娱乐康体混合用地约2.01公顷,商业商务娱乐康体及绿地广场混合用地约3.87公顷,商业商务和交通场站混合用地约1.18公顷。

4.4绿地及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24.11公顷,约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99%。其中公园绿地20.27公顷,主要为沿河绿地和街头绿地;防护绿地3.84公顷,主要为通途路一侧的防护绿地。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贸、金融、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街道级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活动中心、菜场、街道服务中心等各项设施。根据实际需求配置初中、高中、养老院(托老所)等设施。

社区级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等各项设施。

社区中心包括社区医疗卫生、文体、商贸、社区服务等各项社区配套。具体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便利超市、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等各项设施。社区中心结合居住用地等合理设置,可结合建筑进行布置。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约24.1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约11.99%。

(1)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共20.27公顷,主要为沿甬江、余姚江形成的连续滨江绿带和街头绿地,为市民提供休闲游憩、娱乐和庆典活动场所。

(2)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3.84公顷。沿通途路南侧控制宽约25米防护绿带;

6.2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规划以绿地系统、水网系统为依托,统筹考虑各类城市开放空间,强调开放空间的易用性和系统化,以主要开放空间廊道为基础,树状渗透,形成网络,同时实现形式的变化与连续。

规划根据开放空间的公共性形成三级空间架构:

(1)第一层级:区域开放空间

是指片区内最重要的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开放空间的骨架,是开放系统中公共性最强的部分。主要包括甬江、余姚江两河的滨江绿带以及其交汇处形成门户绿心,结合商务文化核、轨交站点,形成开放互融的重点门户节点。

(2)第二层级:开放空间网络

开放空间网络是内部地块与区域开放空间联结的重要联系通道,是提供人们生活体验休闲的重要场所。主要规划两条重要开放轴线和多条开放空间廊道。

其中开放轴线分别是南北向依托大庆南路规划的商务文化景观轴和南北向依托甬江形成的历史文化展示轴。

开放廊道是由本区内的带状绿地、防护绿地和特色商业街组合而成,主要包括通途路防护绿带,江安路休闲街、槐树路商业街、人民路商业街等。

(3)第三层级:重点开放空间

是指网络化的水网绿网交织形成的开放空间节点,为本区内人流集聚的场所,重点开放空间由滨江绿带、街头绿地和商业街区组合而成。

滨江绿带是具有生态保护与利用、生态观光、水上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的公益性生态绿地,是基地边界重要的绿色生态节点,坐拥滨江自然风光,蓝绿交融。

街头绿地是基地内重要的绿色景观斑块,同时为周边片区提供一定的商业服务功能,是集游憩、休闲娱乐、社区商业为一体的综合景观节点。

商业街区由外滩商业街区和新马路商业街区及来福士绿地中心商业街区组成,主要为周边片区提供商业服务功能,形成人流集聚场所,是核心区都市活力动脉。

07、历史文化保护

7.1天主教堂外马路历史文化街区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落实上位规划《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宁波市江北区天主教堂外马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保护要求。

保护以中马路、外马路、后马路为轴线从甬江层层递进的整体格局。保护街区的近现代殖民风格为主的风貌特征。保护开放、小街区方格网格局。保护沿中马路、沿江建筑天际轮廓线水平延伸的空间特点。保护天主教堂作为街区内地标,保护中马路、人民路至甬江的视线通廊。

7.2新马路历史地段、德记巷-戴祠巷历史地段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落实上位规划《宁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要求。

新马路历史地段——保护以新马路为主轴组织区内功能的格局特点。保护历史地段的传统与近代风貌特征和新马路沿街以建筑山墙为主的特点。

德记巷-戴祠巷历史地段——保护以人民路为纵轴,区内其他道路为横轴构成的道路体系。保护传统院落与街道走向相契合的空间组织特征。保护历史地段的传统风貌特征。

08、道路交通规划

8.1道路等级

规划范围内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个等级。通途路为城市快速路;大庆南路、大闸南路为城市主干路;人民路、槐树路、生宝路为城市次干路。

8.2轨道交通

根据《宁波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和《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二期、6号线、7号线线站位用地控制方案规划》,规划范围内有轨道2号线、6号线、7号线经过,最终方案以轨道部门实施方案为准。

8.3交通设施

规划范围内布设公共停车场库10个,共规划公共停车位1542个。保留加油加气站3处,规划公交首末站2个。

09、防灾规划

9.1防洪排涝

防洪(潮)标准:按二百年一遇进行设防。

区域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降雨当天排出。

9.2消防

根据《宁波市中心城消防站专项规划(2012-2020)》,规划区属于外围现状江北消防中队的服务范围。

9.3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规定要求设防。

9.4地质灾害防治

根据《宁波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2-2020年),本区域为地面沉降重点防护区。

对于地面沉降重点防护区,应加强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强化工程性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地面沉降发展趋势及防治对策措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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