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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中国林草局发布的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成功刷屏了我的朋友圈(当然这是因为我好友大多是自然爱好者,至于这新名录在圈外传播效应如何,还是要打个问号的)。
似乎每个自然科普公众号的相关推送都得用下面这张图开局,那我也来一个——
跟1989年发布的旧版名录相比,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列入物种的数量和保护级别的变化可以用“翻天覆地”来形容。
完整新名录可点击文尾“阅读原文”下载
30年前,研究野生动物的学者总共没几个,研究方法也比较原始,因此当时的列入物种和保护级别的界定大多是靠学者的主观印象。而新版名录则有了更多国内和国际学者对物种的研究数据作为参考,很多早就该提升级别的物种(比如猎隼、青头潜鸭),这次终于成功“升级”了;更多之前根本没进入名录的高危物种,现在也终于被列入了(有的还是一步到位直接给的I级,比如黄胸鹀,也就是禾花雀)。
1989年的旧版名录一共列入了国家I、II级保护动物463种;而今年新名录在保留上述全部物种的基础上,大幅“扩容”至980种,增幅达112%。这里面变化最大的应该是兽类了,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写了两篇很棒的推送,解读了新名录重点保护兽类的变动和相关的意义,推荐大家去看一看。
作为鸟类向公众号,我们关注的鸟类部分也有很大变化:共有394种鸟列入新名录,比旧版增加了75%。
当然对绝大部分自然爱好者来说(并非仅仅是专注于物种识别的自然爱好者才算自然爱好者),新版名录里大多数变化仅仅是增加了一个名字或者是名字后面的数字变了变,比如虽然很多鹧鸪都升级了,但是进了林子你该找不着还是找不着。
但这些变化里, 总有一些是需要作为重点划出来的——所以我今天尝试着给大家解读一下在我看来保育意义比较重大的,或者是跟大家日常生活相关的变化。
今天的推送是给鸟类爱好者和非鸟类爱好者一起看的,所以在下面分块儿解读部分不会采用非常严格的分类名称,以大多数人能理解为优先。
鸡
中国特有鸟类——白冠长尾雉终于从国家II级提升到了I级,这种有着超长尾羽的惊艳雉类一直以来分布区比较破碎,而且面临着较大的狩猎压力——因为它的两枚中央尾羽可以被用作京剧头饰上引人注目的装饰。被提升为国I后,对于打击盗猎和保护它的栖息地而言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中国有10种鹧鸪,这些鹧鸪在南方不少山林地区是很棒的(非法)狩猎对象。然而,除了四川山鹧鸪和海南山鹧鸪是国家I级,其它鹧鸪以前并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因此对于零散的盗猎就很难处理。而新版名录把除了上面俩国I之外的8种鹧鸪全部列为国家II级,对地方林业机关而言,重拳处置盗猎就有法可依了。
同时,鹧鸪行踪隐秘,因此多数鹧鸪在中国的数量和生存状况十分不明确,此次升级后,学者们就有希望申请更多的资源来对这一神秘类群进行更细致的本底调查了。
鸭
国际知名的极危物种青头潜鸭终于从“没入围”直接上位成了国家I级,很棒!那么它的几个核心繁殖地(比如衡水湖)有望得到进一步的保护。在新疆生存状况急速恶化的白头硬尾鸭也得到了相同的待遇,成功晋级国I。
此外,在东部地区不多不少的几种雁鸭类像鸿雁、花脸鸭、斑头秋沙鸭等都成了国家II级(以前不在旧版名录内),这样对于在东部屡禁不止的毒杀雁鸭的行为,一旦查获有上面这些种类,那就有了重判的依据喽。
滨海水鸟
滨海滩涂环境的重要指示鸟类——鸻鹬类在旧版名录中只有两种:小杓鹬和小青脚鹬(燕鸻和水雉不算),还都是国家II级。新版名录大幅增加了国家级保护鸻鹬类的数量,直接扩充到10种。像观鸟爱好者去海边经常看见的大杓鹬、白腰杓鹬、大滨鹬、翻石鹬等都被列入国家II级;特别是极危水鸟勺嘴鹬从“不入围”直升国家I级,小青脚鹬也从II级升到I级。
这几种鸻鹬的升级对中国东部滩涂的保护意义重大。目前,很多鸻鹬迁徙途径的重要滩涂都面临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压力,好多都快扛不下去了(还有已经扛不下去的变成了工业园区或者“滨海公园”的)。新名录一出,很多滩涂都有了数量巨大的国家II级保护动物(有I级存在的也有不少),无论是申请保护区、保护地还是仅仅延缓工业开发进程,有国家级保护动物存在的区域都有了坚实的“后盾”。
保护好东部海岸线,对整条东亚-澳大利亚水鸟迁徙路线而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希望这些滨海滩涂能延续下来。
鸥类这边儿,已经成为“神话之鸟”很多年的极危海鸟——中华凤头燕鸥(黑嘴端凤头燕鸥)也终于从II级提升至I级。目前中国对领海内的海鸟(特别是繁殖群体)研究是极少的,希望这几年能跟上来。像舟山群岛附近因为受益于中华凤头燕鸥,海鸟生态学研究和保育已经算是比较好的了(即使这样,盗拣鸟蛋也屡禁不止)。
另外滇西南谜一样存在的黄嘴河燕鸥也是从II级提升到I级,此鸟在中国分布极窄,数量极少,也属于需要重点关注的物种。
鹦鹉
鹦鹉其实没有变化,仍旧是所有种(指中国有野生种群分布的鹦鹉)都是国家II级,其它中国没有分布的鹦鹉参照CITES公约定级。
简单粗暴地总结,就是:除了虎皮鹦鹉、鸡尾鹦鹉和(面类)牡丹鹦鹉随便养之外,想养其它种类的鹦鹉都得办证。
翠鸟
这里要点个大大的赞,著名的“点翠”原料大多出自广泛分布于中国南方的漂亮翠鸟——白胸翡翠的羽毛,由于此鸟之前不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因此盗猎压力极大,即使查到了也不好处理,地方上甚至都懒得处理;网络平台上也有不少公然出售白胸翡翠羽毛的;新名录把白胸翡翠定为了国家II级保护动物。因此至少网店不敢明目张胆地售卖喽,盗猎的也得掂量掂量,盗猎交易“三有”保护动物和国家级保护动物在案件性质和量刑上有本质性的区别。
猛禽
猎隼和矛隼这俩深受盗猎威胁的猛禽终于成为了国家I级保护动物。这事儿已经呼吁至少10年了,现在终于解决了,太难了……当然,后续的研究、保育措施和执法也得跟上,保育级别的提升只是走向希望的第一步。
鸣禽
鸣禽指雀形目那些不起眼的小雀雀们。旧版名录更关注大型动物的保护(比如鸡鹤鹳鸨这类),忽略了小雀雀们,因此雀形目里只有八色鸫和阔嘴鸟这俩家族(总共10种)是国家II级。
现在30年过去了,我们有了更多的数据,也发现了更多雀形目保育上的问题,因此在新版名录中,雀形目的国家级保护鸟类增加到了89种,增幅790%,是鸟类保育级别变化最大的一个类群(其中国家I级从0种增加到11种)。
雀形目这些新增的国家保护鸟类里,有三个方向的提升是有重要意义的。
01
明星高危物种
首先是那些极度濒危的、但是之前所受关注很少的物种,它们的生存状况和受胁因素近几年才广为人知(甚至至今还有致危因素不清晰的)。这里面,最有代表性的就是下面这4个新晋的国家I级:棕头歌鸲、蓝冠噪鹛(黄喉噪鹛)、栗斑腹鹀和黄胸鹀。
非观鸟爱好者可能对前面这几个不是很熟悉,但它们对观鸟爱好者而言都属于实打实的明星物种。
棕头歌鸲繁殖于川北山区至秦岭,但这鸟全球总共只有不到30笔记录,而且最近几年对往年有过记录的几个保护区调查均显示数量为零,生存状况令人担忧。
蓝冠噪鹛全国只有江西婺源的一个繁殖点,数量很少,迁徙路线未知,越冬地未知,而且繁殖地近年来也备受拍鸟爱好者的骚扰(不是我瞎说的,有研究为证,DOI番号:10.5751/ACE-01007-120115,感兴趣的可以去读下)。
栗斑腹鹀是个很不起眼的小鸟,在东北草原的开阔灌丛繁殖,全球种群数量1000只以内。我在数年前去内蒙做过栗斑腹鹀繁殖调查,发现它们的繁殖区非常分散,而且受到放牧和生境退化的严重影响。现在既然升级到国I了,我想可以考虑在内蒙给栗斑腹鹀搞保护区或者保护地了。
黄胸鹀就是硬生生被吃到濒危的禾花雀,目前它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评级是“极危(CR)”,也就是比濒危还濒危的物种。
虽然分布广泛,但是它的数量正在以巨快的速度下降——大部分黄胸鹀的迁徙路线会经过中国东部,而在东部很多地方,已经形成了捕捉-运输-售卖一条龙的产业链,以前抓成百上千只顶多就是罚点儿钱然后放人,现在,抓几千只黄胸鹀,那就是盗猎几千只国家I级保护动物……嘿嘿,还记得前几年那个“大学生掏窝并贩卖十几只燕隼(国家II级)然后被判10年”的案例么?以后盗猎黄胸鹀,等着牢底坐穿吧。
02
中国特有物种
第二个方向,则是很多以前不怎么被人关注、分布和数量都很有限的中国特有雀形目鸟类被提升为国家级保护动物。比如白尾地鸦、红腹山雀、宝兴鹛雀、金额雀鹛、三趾鸦雀、白眶鸦雀、灰冠鸦雀、台湾鹎、台湾画眉、黑额山噪鹛、白点噪鹛等一大堆。这里面川北一带和西南山地的鸟占了很大一部分。
中国特有鸟类,特别是特有雀类在圈外的知名度说实话低到令人发指。现在提升了保育级别,不仅有助于让这些鸟得到更多的保育资源,更让它们有机会进一步提高公众知名度,有助于获取公众对这些物种保育工作的支持。
03
明星笼养野鸟
雀形目“升级”的第三个方向最重要,因为这是跟大家以及大家身边的好友息息相关的哦。
鹩哥、云雀、蒙古百灵、红嘴相思鸟、画眉、红交嘴雀等著名笼养野鸟,已经成为新晋国家II级保护动物。
以前,上面这些鸟都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三有”全称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并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指I、II级)的行列。“三有”这个保护级别其实很尴尬,虽然理论上饲养“三有”动物是违法的,但是根本没人管,同样零散的盗猎和买卖也没什么人管。只有成规模的鸟市,或者是涉及几十、上百只或更多数量的盗猎,且在有人举报的情况下,才有概率出警,而且多数情况下也就是没收涉案工具和鸟,顶多罚个歀(这事儿让候鸟飞的志愿者团队应该深有体会)。
但是,对于国家II级保护动物而言,抓、养、买卖1只都是严重违法的,数量稍微多点儿(比如“大学生掏+卖16只燕隼”那个)就得负刑事责任了。根据我个人举报的经验,森林公安对于涉及国家I、II级重点保护动物的案件,出警的积极性远大于普通的“三有”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个人一般也不能饲养国家重点(I、II级)保护野生动物,需要有林业部门颁发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育许可证》才行,否则违法。
有些人说“现在卖的百灵画眉鹩哥相思鸟绣眼交嘴雀之类是人工繁殖的,不是野鸟”。其实这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对于上面的某些鸟(比如画眉和相思鸟)而言,在饲养环境足够好时确实有个别成功的人工繁殖案例(鸟市卖的任何鸟笼都不叫“环境好”,得是有植被的专业大网笼)。但是!现在人工繁殖的成功率远没有高到能供应鸟市的程度。因此,鸟市上卖的,全是野捕的。
百灵、画眉饲主:怎么办?
那么对鹩哥、云雀、蒙古百灵、红嘴相思鸟、画眉、红交嘴雀等这些新晋国II的饲主来说,现在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从现在开始,您自己(也希望您转告对养鸟有兴趣的好友们)千万不要再去捕捉、买卖新国家保护动物名录上的任何鸟了(包括但不限于鹩哥、云雀、蒙古百灵、红嘴相思鸟、画眉、红胁绣眼、红交嘴雀)。
自己家养的百灵、画眉等也不要试图转卖给其它人。相信我,按目前的形势,任何地方的林业部门对违法交易国家级保护动物的查处力度都远大于个人违法饲养。
那么对于这类“存量笼养野鸟”的饲主,我有两种建议:
第一种:主动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林业局将鸟送交。优点是没有法律瑕疵;问题是小地方的林业部门可能暂时还不知道名录更新的事儿,可能暂时会拒收,可以尝试带着文件解释一下或者等一段时间再去。
北京的朋友注意:北京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目前不接收由饲主直接送交的笼养鸣禽。需要您先把鸟送交派出所或林业部门,然后由这些机构通过公对公渠道再转交给救助中心。
第二种:如果您养的鸟在您所在地有野生种群,您亦可以在确保自家鸟健康的情况下把鸟带到适宜的地点、在适宜的时间自行放生(鸟的分布区、具体的生活环境和居留时间都可以在网上查到资料)。
但放生的缺点就是养久了的鸟不一定有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并且您养的鸟也不一定在当地有野生种群——比如北方朋友养的画眉、南方朋友养的蒙古百灵等,这种情况下就不推荐自己放生了,这就是送死……不考虑野生种群分布区的乱放生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总之,为了您和您的朋友不被警察同志请去喝茶,请转告更多的人——
鹩哥、百灵、画眉、相思鸟、红交嘴雀等,
已经是国家II级保护动物了。
以后绝不能个人饲养了!
无证猎捕、买卖、饲养这些鸟皆属违法!
再多养几只,后果就不只是喝茶了,
就得负刑事责任了!
多说两句:其实,即使是名录没更新时,猎捕、买卖上面这些鸟(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了,只不过数量不大时,地方林业局的执法兴趣和力度都很弱。因此,对于笼养野鸟饲主而言,以前您能随便养并不代表您手里的鸟来源就是合法的,只不过是没人管而已。而现在保护级别提升了,相信林业部门有兴趣、也有能力管了。
然而现在不是嘲讽笼养鸟饲主的时候,而是需要大家一起想办法解决存量笼养野鸟(特别是百灵画眉这类新晋国家级保护动物)的问题。我想,简单粗暴地把公园里遛鸟的大爷们都抓了然后把鸟收缴并不助于解决这个问题,反而会引起不必要的社会矛盾(虽然按新名录,养百灵画眉的违法性质上跟养鹰已经一样了),还是需要在普法、宣教的基础上从长计议。因此,大家如果想到什么解决办法、建议,或者是对新名录的某些物种有什么想说的,都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虽然我是搞野生动物保护的,
但我也不觉得养鸟是十恶不赦的行为
希望大家在没有法律瑕疵的情况下
尽情体验跟宠物鸟互动带来的欢乐
这样,对鸟和人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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