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GBOCAT: 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的重要性!!



连日来,岳阳县黄沙街镇大金村的



村民万某莲后悔不已。



为防止农作物被野生鸟类啄食



而购置网具加以防护,



直接导致22只野生鸟类死亡



而涉嫌非法狩猎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资料图片



黄沙街镇负责人向媒体记者介绍,



3月23日己对大金村捕鸟网进行了拆除,



目前正联合林业部门开展相应整治行动。



22只鸟类死于网上一村民被刑拘





3月21日、22日,岳阳晚报官方微信号和《岳阳晚报》先后对岳阳县大金村有人明目张胆布网捕鸟一事进行了报道(是谁在下黑手?岳阳这个村惊现多张捕鸟丝网!),引起岳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和岳阳县公安局及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岳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黄沙街中心派出所随即对报道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并控制3名嫌疑人。

“其中两人情节较轻,经教育后予以释放;而另一人情节则比较严重。”21日晚8时许,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周勇告诉岳阳晚报全媒体记者。

经查,为了防止自己种植的油菜被野生鸟类啄食,3月1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万某莲在荣家湾镇购买了一捆黑色丝网并用长竹固定,形成一张长约20米、宽约3米的捕鸟网,用于捕捉前来油菜地啄食的鸟类。截至3月21日,万某莲使用该网共捕获野生鸟类22只。经岳阳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保护站鉴定,万某莲狩猎案中被捕获的鸟类22只(死体)均属有重要的生态、社会、科学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


3月24日,犯罪嫌疑人万某莲被岳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此外,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记者反映的情况后,也已安排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实地调查跟进。

3月25日下午,岳阳市检察院新闻办相关负责人告诉媒体记者,经与办案部门核实,目前此案件已刑事拘留1人,另1人待作处理,案件尚未进入批捕环节,公安部门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村民不知道挂网防鸟啄食违法




“去年,我老婆把我堂哥家抛荒田种上了油菜,买了一些丝网防鸟,完全是为了保证收成,不是抓鸟去卖。”3月25日下午,万某莲丈夫袁先生告诉媒体记者,自己前后担任组长6年,每年都有治安、卫生防疫、禁放烟花的车辆进村宣传,但他们从来没有说过不能挂丝网防鸟。


“如果有这个宣传,肯定不会去挂。”袁先生说,他家是种田大户,有水田30多亩,眼下正是春耕时节,家中劳动力非常有限。老婆常年身体状况不佳,他担心老婆能否扛得住。

50多岁的彭某芝,因在自家菜园周边悬挂丝网防鸟,和万某莲在同日被送往岳阳县公安局。她在向公安部门签订书面保证后于3月23日回到家中。

如今,她正在为春种发愁:“我们的玉米、花生等都是一颗颗种下去的,鸟太多,根本种不下去,不知道该怎么办。” 大金村村干部杨先生也向媒体记者提到,万某莲他们是违法了,但是为了保护自家的庄稼,“不是为了捕鸟营利”。

3月25日下午,黄沙街镇负责人向媒体记者介绍,他们在3月23日对大金村捕鸟网进行了拆除,目前正联合林业部门开展相应整治行动。



法律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狩猎法规”是指具有以下情节的行为:

1、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2、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3、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禁用的工具、方法”是指,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 END ·

转自: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5234853206812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