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一项宝贵的自然资源,但是在金钱、及所谓个人爱好的诱惑下,总有人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近期,象山县丹东、泗洲头、高塘岛派出所分别查获三起涉嫌非法捕捉、收购、贩卖野生动物案件,先后抓获7名涉案人员。

3月初,丹东派出所在日常排查中获得辖区某海鲜店老板欧某非法收购并贩卖野生动物的线索,迅速开展专案经营、循线追踪,并于3月21日对相关涉案嫌疑人实施抓捕,当场查获还未贩卖成功的野生动物。民警调查发现,欧某与其上线交易灰鹭、刺猬、果子狸、小麂、貉等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数量高达上百只。经鉴定,查获到的野生动物中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警方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欧某在内的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独有偶,近日,高塘岛派出所接到匿名群众举报,称在某地出租屋内有人擅自驯养画眉鸟。民警赶往现场依法进行搜查,在出租屋内发现网具、鸟笼,鸟笼内竟装有7只画眉鸟。后经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经查,去年六七月,犯罪嫌疑人潘某通过网购的网具和播放画眉鸣叫,网捕画眉鸟2只并驯养。犯罪嫌疑人侯某、庞某为其老乡,今年3月用同样方式共同抓捕画眉鸟3只,出租屋内另外2只“画眉”系其他老乡赠予。目前,查获的画眉鸟已经放飞,上述3人则因涉嫌危害珍贵、濒临野生动物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泗洲头派出所也于近日破获了一起针对野生画眉鸟的案件。查获的画眉鸟已放飞,涉案的一名男子同样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案件仍进一步调查中。

“非法捕捉、收购、贩卖野生动物都将触犯相关法律构成违法犯罪。”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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