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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高速免费拖车相关的报道截图。(来自网络)

 

  在你的印象里,是不是车子在浙江省内高速公路上出故障,都可以享受免费拖车服务?其实不然。

 

  网友疑惑1:集卡在高速爆胎,为何不能免费拖车?

 

  “2年前,浙江省出台了高速上免费拖车的政策。我的车在甬台温高速一期路段坏了,呼叫12122(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电话)拖车,对方却要收费,短短几公里要收650元。这个价格合理吗?”日前,网友“迷惘0107”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询问。

 

  对此,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回帖称,由于无法了解到网友的车辆具体是什么原因而需要拖车,所以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免费拖车的范围。

 

  11月5日,这位网友跟帖反馈,需要拖车的原因是车辆爆胎。

 

  11月7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回帖表示,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仅对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线上因电器电路、机械故障、事故等原因无法行驶的车辆,免费拖曳、牵引到高速最近出口,其他原因均属于协议收费范围。

 

  网友疑惑2:同一条高速公路的救援费为何不同?

 

  但网友“迷惘0107”仍有一个疑惑。

 

  他告诉小e,当时他的车抛锚在甬台温高速北仑段,拨打12122求援时,接线人员曾告诉他,这里属于甬台温高速一期路段,爆胎拖车要收费,不过如果是在甬台温高速二期就可以免费。对此,他感到难以理解。

 

  之后,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也对网友疑惑进行了回应,甬台温一期、二期的业主分别是宁波招商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北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拖车救援项目具体费用,由相应路段的业主单位决定。

 

  那么,甬台温高速公路一二共用分界点在哪呢?小e从宁波市车辆急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了解到,一期、二期分界线在沈海高速1518.5千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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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高速公路一二期分界点示意。(宁波市车辆急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提供)

 

  免费政策到底是如何规定的?

 

  据了解,2020年9月1日起,《浙江省公路条例》正式实施,依据条例,高速公路上的清障、救援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实施。对停留在高速公路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或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救援机构(以下统称救援者)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救援者不得收取拖车费用。

 

  该《条例》设定高速公路故障车辆免费拖曳为全国首创,其目的是为了避免有偿拖车议价导致车辆长时间停留,尽快将故障车辆拖离高速公路主线所做的制度安排。这一规定有利于保障道路安全和通畅,降低二次事故发生的风险。

 

  不过,小e了解到,在新规实施的头一天,即2020年8月31日,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与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为做好《浙江省公路条例》的贯彻、实施,发布了《关于做好浙江省高速公路故障车辆、事故车辆免费拖曳、牵引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以下这些情况不免费,双方应签订救援服务协议,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相应费用:

 

  对于车辆缺少燃料(油、气、电)等非故障、事故原因停留在主线上的车辆;

 

  需经拆装抢修作业才能拖曳、牵引的车辆,或施救涉及驳货、乘客转运、吊车、拆装、换胎、抢修等作业内容的;

 

  车辆管理人要求拖曳、牵引到修理厂等高速公路出口以外区域的,在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清障施救工作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不在物价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费用。因事故等客观原因,车辆管理人无法签订服务协议的,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先行施救。

 

  为此,宁波市车辆急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还向小e举了一个例子。比如,车辆爆胎时,驾驶人员一紧张容易作出急刹动作,并导致车轮抱死。在这种情形下,救援人员要进行拆装作业才能进行拖曳或牵引车辆,相应的拆装作业也要收取一定费用。

 

  具体收费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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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项目的收费。(廖业强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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