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的儿童托幼服务体系,法国2020年0-2岁入托率达58.1%,远高于OECD水平。法国的儿童托幼服务体系齐全,包括:集体托儿所等集体接待机构、幼儿园助理等家庭接待机构;保姆等家庭看护、“娱乐接待员”等。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法国家庭津贴基金(CAF)都会提供资助,如请保姆到家中照顾孩子,雇主最少仅需出15%的费用。根据OECD数据,2020年法国0-2岁入托率为58.1%,在所有OECD国家中排名第六,高于OECD平均水平的36%。

4)大企业携手打造家庭友好型企业氛围,法国男女劳动参与率差距不到10%。2012年,法国约400家大企业签署了《公司父母雇员章程》,覆盖约300万员工,占劳动力比例约10%,为雇员制定灵活的工作时间和最低工作时间;反对工作狂性质的企业文化,拒绝超长时间的工作和加班;推动女性雇员的升迁;推动父亲使用全薪的陪产假等。根据OECD数据,2021年法国劳动参与率差距仅5.5%、小于OECD平均的10.5%,性别工资差距11.8%、小于OECD平均的12%。

5)移民占比约10%,其中41%来自非洲,对法国生育率提升也起到一定作用。根据法国统计局,2022年法国约700万移民,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46年、1975年的5%、7.4%上升至2022年的10.3%。其中居住在法国的移民中有48.2%的移民来自非洲,32.2%来自欧洲。来自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突尼斯的移民占比为12.5%、11.9%、4.7%,北非移民生育率较高,为法国生育率回升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并且,法国的移民从男性为主发展到以女性为主,1968-2022年女性移民占比从44%上升至52%。

4.3 德国:鼓励男女共担育儿责任,提高生育支持力度,近年生育率明显至1.5以上

德国从21世纪初开始重视人口问题,学习北欧国家,大力提高生育支持力度,总和生育率提升至1.5左右。一战后由于纳粹政府实施积极的人口政策,德国人口总量增加,1939至1933年增加5.2%。1940-1960年代,二战期间人口面临负增长,随着战后婴儿潮来临,1959-1965年,总和生育率从2.1增至2.5,期间出生人口约130万人。此后伴随经济增长、女性受教育水平提升、家庭观念转变,女性生育意愿快速下降,1970-1993年总和生育率从2.1降至1.29,期间人口迎来负增长。2002年,德国联邦议会《人口变迁调查报告》提交后,德国社会才认识到人口问题。2003年,德国成立了“家庭政策联盟”,明确将人口结构目标和劳动力市场目标纳入家庭政策议程,政府实施一系列促进家庭人口增长的刺激计划。2007年,德国开始向北欧国家学习,提升夫妻领取生育津贴的灵活性。2006-2016年,德国总和生育率从1.3增至1.6,此后小幅降至2021年的1.53,仍高于1.5。

德国提供的生育支持措施如下:1)提供14周产假和男女平等的父母育产假。根据德国政府官网,目前德国设置14周产假,包括产前6周、产后8周,如果是多胞胎,产后产假期限延长4周。产假期间,雇员不工作,由法定健康保险支付生育津贴最多13欧元/天,如果此前净工资高于13欧/天,则差额部分由雇主支付。此外,父母在孩子三周岁前有最长三年的育儿假,假期期间劳动义务暂停,公司为休假父母保留职位。并且,父母可将最多24个月的假期推迟到孩子在3-8周岁的时段休,休假灵活性高。在育儿假期间,有两个收入来源,一个是领取父母津贴,另一个是从事每周不超过32小时的兼职工作。父母津贴领取比例为出生前净收入的65%、比例根据工资进行调整。为了鼓励夫妻双方共同照看小孩,如果双方均在孩子出生后照顾孩子并从事兼职工作,还可以多领取2-4个月的伴侣合作奖金。

2)子女津贴或税收减免,目前所有孩子均可领取250欧元/月的补贴(0-18岁),大约可覆盖0-18岁孩子抚养成本的37%。从补贴额度看,2023年之前,根据德国联邦子女津贴法的规定,一孩、二孩的津贴为219欧元/月,三孩为225欧元/月,从第四个孩子开始为每孩250欧元/月。2023年新的补贴规定为,所有孩次均为250欧元/月。从领取期限看,子女津贴的发放期限是孩子0-18岁,如果孩子失业则领到21岁、如果孩子正在接受教育则领到25岁。税收减免包括基本扣除(根据工资决定)、托儿费扣除(4000欧元/孩/年)、学费扣除(5000欧元/孩/年)、雇佣保姆扣除等。根据德国联邦统计局2019年的数据,抚养一个孩子至18岁共需要花费近15万欧元,其中6岁以下、6-12岁、12-18岁分别花费587欧元/月、686欧元/月、784欧元/月,目前德国儿童福利金为250欧元/月,大约可以覆盖0-18岁孩子抚养成本的36.5%。

3)完善托幼服务,2020年0-2岁入托率近40%。德国一直完善托幼建设,从2013年8月起,满一岁的孩子可获得托幼资助。此外政府还引入“托儿所+”计划,支持托儿所灵活开放时间,满足家庭托幼需求。德国各级政府也在通过各类资助项目加大对孩子照管机构专业人员的招聘和培训。2010-2020年德国0-2岁入托率从26.8%提升至39.2%。

4)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完善生育支持,从住房、教育、社保等领域给有孩家庭支持。在住房领域,德国引入“子女建房津贴”,每个家庭可获得12000欧元/孩的建房或购房补贴。在教育领域,德国在所有联邦州都废除大学学费。在社保领域,有孩家庭领取失业金额度高于无孩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可享有家庭联保,无需缴纳保险费;23岁无孩投保人在护理保险中需要支付0.25%的无子女附加保险费。

4.4 日本:传统性别分工激化工作与家庭矛盾,总和生育率跌破1.3,陷入“低生育陷阱”

日本从1990年代开始鼓励生育,但2022年总和生育率跌至1.26,低生育率导致日本人口于2008年见顶、2100年将比峰值减少53%,并且老龄化高龄化程度为全球之最。日本总和生育率1950年为3左右,1974年持续下降至2.05,2005年为1.26、为历史最低,此后小幅回升至1.4,2022年又快速降到1.26。在长期的低生育率背景下,2008年日本人口见顶,为1.28亿。根据日本统计年鉴中的预测,到2050年日本人口将降至1.02亿、比峰值减少约20%,到2100年日本人口降至不到6000万、比峰值减少53%。并且,日本是全球老龄化高龄化程度最严重的国家,少子化会加速老龄化进程,1950-2022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从4.9%快速增至29.1%;预计2050、2100年日本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分别达37.7%、38.3%。

1)二战后日本的家庭政策经历了三个阶段变化:一是1948-1970年,控制人口增长阶段。1947-1949年,日本经历了第一次婴儿潮,三年共出生802万人,出生率由1945年的26.4‰急速上升到1949年的32.9‰。由于粮食紧张、人口压力很大,日本开始研究如何抑制人口增长,1948年日本政府出台《优生保护法》,实行少生优育,放宽人工流产限制;到该年底,日本政府承认了约80种避孕药,此后人工流产变为合法。1949年日本众议院通过“关于人口问题的决定”,决定健全和普及“家庭计划”,免费派发避孕工具以及各种避孕药品推广节育,特别是给低收入家庭。需要注意的是,日本避孕工具是当时流行的杀精药剂。1949年4月,日本成立家庭计划普及会,主要负责派发避孕套。1953年日本设立厚生省人口问题审议会,主要负责在全国普及和推广节制生育。

二是1971-1989年,稳定人口规模阶段。1971-1973年,日本第二次婴儿潮出现。1974年日本总和生育率首次降至更替水平以下,出生率从1973年19.3%大幅下滑至1989年的10.3%,自然增长率从1972年的14.1%下滑至1989年的3.7%。日本逐渐从控制人口转向稳定人口规模,1974年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日本人口动向——静止人口》,把静止人口作为人口发展的新战略目标。

三是1990年以来,鼓励生育阶段。1990年日本总和生育率降至1.57,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生育率“1.57”冲击使日本社会认识到低生育率现状,开始鼓励生育,涵盖休假、经济补贴、入托等方面,具体如下:

1)设立14周产假、44周育儿假,及1年男性育儿假。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日本女性可以享受产前6周、产后8周的产假。产假期间每可获得等同于休假前的生产津贴。产假后到孩子1岁前,日本女性可休10个月育儿假;育儿假期间实际到手的津贴最多能达到休假前到手工资的80%。另外,日本男性有1年育儿假。如果男性在女性产假期间休育儿假,如果保育园无空位,则可再多半年。育儿假期间补助金是月工资的67%,开始育儿假后6个月变成50%,直至育儿假结束,补助金不仅不需要所得税,还可以免交社保。

2)对有子女家庭提供一次性生育津贴、育儿补贴等,包括50万日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和每月1-1.5万日元的育儿补贴(15岁以下)等,大约可覆盖抚养0-18岁孩子成本约10%。2009年-2011年,日本政府实施了应对生育率下降的紧急措施,将一次性生育补贴从38万日元提升至42万日元,可将补贴直接给医院来支付相关费用。2022年底至2023年初,日本岸田首相宣布将在2023年将一次性生育津贴提升至50万日元(约人民币2.5万日元)。育儿补贴的范围逐渐扩大、金额不断提升,目前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月每孩可领约1-1.5万日元的补贴(15岁以下)。此外,日本于2004年引入辅助生殖治疗补贴,补贴金额从2004年的10万日元增至2022年的35万-75万日元,并于2022年4月将辅助生殖纳入国民健康计划,实现不孕治疗的保险适用。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日本抚养一个孩子至18岁大约需要花费2000万日元,按照日本现有的育儿补贴标准,育儿补贴仅可以覆盖10%左右的育儿成本。

3)日本通过三次“天使计划”扩大托幼服务,并且制定了“待机儿童零作战”计划。日本1994年实施“天使计划”,在1999年实行了“新天使计划”,2004年实行“天使计划”第三期,着力扩大托幼服务。2001年日本政府制定“待机儿童零作战”计划,2008年制定“新待机儿童零作战”计划,意图将需要进入保育所、但由于设施和人手不足等只能在家排队等待的“待机儿童”降为零。

4)日本为育儿家庭营造较好的企业环境。1999年日本制定了《少子化对策基本方针》,2003年制定了《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2004年制定了《少子化社会对策大纲》,改善雇佣环境和社会医疗保健、教育环境、生活环境来促进生育。如员工有3岁以下的孩子,可以向公司申请缩短每天工作时间至6小时;员工有学前儿童,一个月不能加班超过24小时;有3岁以内子女的员工以在线方式居家办公等。

但是,日本鼓励生育政策并没有取得较好的效果,主要是由于生育政策调整缓慢且补贴力度仍不如北欧国家,“男主外、女主内”传统分工固化、男性育儿假有名无实,职场性别歧视。

一是日本错过了调整生育政策的最佳时期。日本总和生育率在1974年跌至更替水平以下,但直到1990年后才开始鼓励生育,且鼓励生育力度相对较弱。而法国总和生育率于1975年跌至更替水平以下,但早在1939年就开始鼓励生育。

二是从补贴力度弱、在OECD国家中倒数。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日本抚养一个孩子至18岁大约需要花费2000万日元,按照日本现有的育儿补贴标准,育儿补贴仅可以覆盖10%左右的育儿成本。根据OECD数据,2019年日本家庭福利支出占GDP比重为1.95%,远低于OECD平均值的2.29%。

三是日本家庭模式仍以“男主外、女主内”为主,男性育儿假有名无实。日本设立产假和育儿假,产假期间可获得休假前工资的50%-67%的补贴,虽然男生也有育儿假,但是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2021年男性育儿假休假率仅14%,且大部分男性休假时间不足2周,男性育儿假有名无实。

四是职场性别歧视严重,越来越多日本女性放弃结婚生育,女性终身未婚率攀升。与芬兰、瑞典等国将部分育儿养老工作社会化并由国家承担不同,日本的育儿养老责任多由家庭女性承担,将女性的角色定位为全职家庭主妇的思想仍然存在,“男主外、女主内”思想较为普遍。根据OECD数据,日本男女劳动参与率差距12.6%、工资差距22.1%,均高于OECD平均水平。越来越多的日本女性选择(暂时)放弃家庭,已形成了一种不愿结婚和生育的观念,积重难返。2021年日本人口和社会安全调查结果显示,18-34岁年轻人中,17.3%的男性和14.6%的女性有终身不婚的意愿。


5 启示:全面放开并鼓励生育刻不容缓,加快构建生育支持体系,切实减轻生养育孩子负担

人口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要素。生育政策调整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开并鼓励生育大势所趋。全社会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开始关注生育问题,积极出台完善生育支持体系的政策。

尽快全面放开生育,让生育权重新回归家庭。全面放开生育,将是否生育、生育几个孩子、什么时候生育的权利还给家庭,由每个家庭自主决定生育的孩子数量。全面放开生育是把生育权从国家计划回归家庭自主,是把生育数量多少的选择权交回给家庭决定,充分尊重每个人的生育意愿。全面放开生育,原本不想生的人还是不会生,但一些想生三孩的人能生,不用担心部分人群、部分地区会大幅多生导致出生人口激增。

加快构建生育支持体系,大力鼓励生育。一是实行差异化的个税抵扣及现金补贴、购房补贴等政策,覆盖从怀孕保健到18岁或学历教育结束。二是加大托育服务供给,大力提升0-3岁入托率从目前的4%提升至40%,并对隔代照料发放补贴。三是进一步完善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并对企业实行生育税收优惠,加快构建生育成本在国家、企业、家庭之间合理有效的分担机制。四是加大教育医疗投入,给予有孩家庭购房补贴,降低抚养直接成本。五是加强保障非婚生育的平等权利。六是建立男女平等、生育友好的社会支持系统,比如男女平等的育产假等。七是完善辅助生殖顶层设计,给有需求家庭定向发放辅助生育补贴券,促进合理需求充分释放。

大力发放生育补贴,切实减轻家庭养育孩子负担。建议国家层面以发放生育补贴的方式开启内需复苏计划,发放群体可以向有抚养老人、孩子的家庭倾斜,由于这部分家庭存在较大的育儿、养老支出需求,可以补贴的储蓄漏出率,同时,可以切实降低这部分家庭生育养育成本。长期看,新增人口会增加对汽车、房屋、电器、旅游等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支持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对于生育补贴的具体方案,我们建议按照孩子数量针对家庭发放,给有孩家庭每月1000-6000元。比如可以一孩补贴1000元,二孩家庭补贴3000元,三孩家庭补贴6000元。按上述补贴计算,即一孩家庭补贴1000元,二孩家庭平均每孩补贴1500元,三孩家庭平均每孩补贴2000元。按此计算,大约需要提供1-3万亿左右的补贴。短期有助于扩内需、稳增长、稳就业,长期有助于提振生育水平、提升人力资本、增强经济社会活力,一举多得。

相信经过一系列长短结合的措施,中国生育率一定能触底回升,人口结构有望逐步改善,从而实现人口长期健康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