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屈而又悲壮地抗争
历史上日本扩方向,无非是两个。
一是在西北方向的朝鲜半岛,然后征中国东北,再以东北为基地进入华北平原。
二是在西南方向以琉球群岛为跳板征服台湾,再以台湾为基地征服中国东南省份,最后和华北的日军会师。或自台湾继续向南,征服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国家。
20世纪的日本侵略战争,基本从这两个方向进行的。
所以,日本要想在西南方向扩张,必须先取得琉球群岛。
手段也很简单,硬来。
1872年,日本强行册封琉球国王为日本“藩王”,这一步的目的有两个:


  • 让琉球国成为日本的藩属国。

  • 中断与中国的关系。



琉球国王当然不答应,说:不可忘却中国累世之厚恩,失却信义。
作为琉球宗主国的清政府是什么态度呢?
非常明确,就是直接忽视。
此时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不久,太平天国刚平息,大清上下焦头烂额,实在没精力操心孤悬海外的那几个小岛。
在日本胁迫和大清无暇他顾下,琉球国只好提出两属的权宜之计,表示“愿对两国奉公,永久勤勉”。
见琉球国“不识时务”,日本也不装了。1879年向琉球秘密派武装人员发动军事政变,直接抓了国王流放到了日本,宣布把琉球王国改为冲绳县。
琉球人民进行了坚决地抵抗。
国王妹婿向德宏率兵反抗,但小国寡民力量悬殊太大,最后留下“生不愿为日国人,死不愿为日国鬼”绝命诗后悲愤自杀。
许多官员自刎,公主悬梁,亲王自焚。琉球岛内随处可见居民自杀的遗骸,仅在一个小村子里就有45人自杀……
琉球早就派出林世功等使臣来中国向清廷求救,包括奕䜣在内的很多清廷大臣也主张对日开战。但李鸿章认为,水师还没建立起来不能开战,主张放弃琉球。
不过为了天朝上国脸面,清廷请美国调节 。日本最终做出了让步和中国“平分”琉球群岛,提出《琉球条约》及《酌加条款》。
条约把包括琉球本岛在内的大部分群岛划归日本,剩下南边球三分之一的先岛群岛划归清朝。



但宫古列岛和八重山列岛十分贫瘠,根本没法大规模居住。关键是,签下这个条约就等于在法理上承认日本对琉球的彻底吞并。
清廷怂但不傻,针锋相对地提出了自己的方案:琉球北边的奄美群岛归日本,但中间的琉球本岛要留给琉球。
不过此时的清廷也就主打一个口嗨,当日本恼羞成怒发出威胁、如果不接受条件就进犯中国海疆时,清政府为了不招惹额外的麻烦,迅速归位选择了妥协。
1880年10月清廷同意了日本的分岛方案,约定三个月后正式签约。一旦签字,琉球王国在法理上会被彻底抹除,一点后手也没有了。
就在这个最关键的时刻,在中国求援五年失败的琉球国官员林世功站了出来,在京师“总理衙门”门口悲壮自杀,以死请求中国出兵!
虽然直到琉球灭国,清政府也没有采取行动..........到甲午战争之后,日本强迫清朝割让台湾岛,清廷就更加没资格和日本争取琉球主权问题了。
但是,林世功就如他的名字一样,旷世之功,硬是用一己之力改变了历史的走向
林世功以死纳谏,让清廷颇为感动,拒绝在《琉球条约》及《酌加条款》条约上签字。
虽然并不影响后来日本吞并了琉球,但日本没有获得任何法律层面上的依据,包括《马关条约》里也没有明确规定琉球的归属问题。
换言之,这给后世留下了法理上翻盘的余地和可能!
鲜血铸就曙光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时,琉球群岛是有机会回归华夏的。
只是,历史开了一个玩笑。
1943年11月的开罗会议上,中美英三国共商亚洲战局及战后处置方案。
蒋介石临行前,针对琉球群岛,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参事室提供了三个方案参考:
一、琉球群岛纳入中国领土;
二、由国际共管;
三、此地划为非武装区域。
11月23日晚8点,罗斯福与蒋介石会面,罗斯福主动询问蒋是否准备接收琉球群岛?
蒋介石却犹豫不决,罗斯福再次追问,蒋答复:“中国愿与美国共同占领琉球,战后,在国际组织托管之下由中美共管。”
这个态度就等于表示中国“不要”琉球群岛。



美国人之所以大方地把琉球交给中国,当然不是高风亮节,而是他们当时确实不需要这里。
二战末期美国拿下了日本后,这些散落在大洋上的岛屿就没了什么用处。就算以后跟苏联成为对手,较量的战场也会在当时还依附于美国的国民政府地盘上,怎么轮也轮不到琉球群岛。
不过美国的态度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把到手的琉球推出去,蒋介石是怎么想的?
后来他在日记中写到,之所以邀请美国共管琉球,三个理由:
一、琉球在甲午战争前,就已被日本霸占;
二、让美国安心,表示中国宽宏大度;
三、美国共管比中国专有更为妥当。
败走大陆是有原因的......
就这样因为蒋的鼠目寸短,琉球群岛再次失之交臂。
但没纳入中国领土,也绝不属于日本!
从历史上看,球群群岛就是典型的“被日本武力夺取的土地”,前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加上林世功以死换来的一线生机,造成什么条约都没签,所以日本到现在连一份用来掩饰的文件都没有。
再就是,当今的国际秩序是由二战后确立。《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对日本处置中清楚的规定:日本的领土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国。
因为日本毕竟是个岛国,周边总有些零碎的小岛,所以《波茨坦公告》第八条内容规定:“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小岛在内。”
换句话说,日本的领土范围只有四大岛和“吾人决定之小岛”组成。公告中的吾人即中国、美国、英国。三国共同决定方可,缺少任何一方的决定均无效。



(收藏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的《波茨坦公告》中文抄本
那么“吾人决定之小岛”中的小岛是否包含琉球群岛呢?
按1946年驻日盟军最高司令部发布的《关于若干外部地区在政治上行政上和日本分离的备忘录》,盟军默认北纬30度线附近为日本和琉球的边界线。
另外1948年3月25日美国国务院的 PPS/28号档也对日本的领土范围有明确的表述:


“冲绳以及琉球岛链的中部和南部不是属于这些‘小岛’的范畴(指《波茨坦公告》中的“其他小岛”),对于最高司令部所提之北纬30度边界线的接受,构成了一种默示的国际认可,即该线以南的琉球已经不再被视作日本的一部分。”


所以,按战后确立的一系列国际法规都表明,琉球群岛已经完全跟日本没有了任何关系。
当年林世功用生命换取的一线生机终于迎来了曙光,琉球像其他殖民地那样实现民族独立和解放指日可待。
然而,琉球后来为什么又重新成了日本的“领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