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帖子: http://nb8185.cnnb.com.cn/html/292/1401/2016/1027/799001.html

简单说:第二医院急诊科门口停4个多小时,收36元。

回复说:

根据宁波市物价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宁波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甬价费【2014】48号)文件规定,您停车的路段为一级区域路段,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

7:30-19:30(日间)2小时以内收取3元/30分钟,2小时以外收取4元/30分钟。

机动车停放时限为5小时(收费36元),超时后需车主再次刷卡计时,否则视为违规停车。

如果您仍有疑问,可以拨打我们的停车服务热线:87671116。


Word 天呢哪,还好我一般电瓶车,公共自行车,公共汽车或是滴滴打车去这种地方,

这种费用真停不起啊!!!  随手查了一下,查到了相关的收费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甬价费〔2014〕48号) 原文:

http://www.nbcg.gov.cn/view.aspx?id=1278253890

节选和整理了一下,下面的表这么复杂,我简单写:

白天和晚上的分界:早上7点30,晚上7点30

(当然实际是以每20分钟或30分钟计费的,我为了理解方便,统一以1小时来算,具体收费还是以20分钟或30分钟来精确到多少钱)

重点区域:(20分钟计费一次)

一级区域治堵重点路段为海曙区东渡路、咸塘街、车轿街、碶闸街、开明街、华楼巷,江东区潜龙路、外潜龙街、彩虹桥巷

                  白天,15分钟内免费,

                  白天,两小时以内,每小时9元,两个小时就是18元,

                  白天,两小时以上,每小时12元,三个小时就是18+12=30元,.... (后面我不算了)   

                  晚上,15分钟内免费,

                  晚上,每辆车4元,

一级区域:(30分钟计费一次)

一级区域范围:由福明路—福明南路—永达路—桃源街—澄浪桥(在建)—尹江路(永达路)—苍松路—翠柏路—通途路(永丰西路段)—永丰桥—通途路(新马路段)—大闸南路—外滩大桥—惊驾路围成的区域(含上述道路)。

                  白天,15分钟内免费,

                  白天,两小时以内,每小时6元,两个小时就是12元,

                  白天,两小时以上,每小时8元,三个小时就是12+8=20元,.... (后面我不算了)   

                  晚上,15分钟内免费,

                  晚上,每辆车4元,

二级区域:(30分钟计费一次)

二级区域范围:由福庆北路—福庆南路—兴宁东路—兴宁路—福明南路—永达路—桃源街—澄浪桥(在建)—鄞奉路—环城南路—机场路—新星路—环城北路—人民路—庆丰桥—通途路围成的区域(含上述道路,与一级区域重叠部分道路,执行一级区域收费标准)。

                  白天,15分钟内免费,

                  白天,两小时以内,每小时5元,两个小时就是10元,

                  白天,两小时以上,每小时6元,三个小时就是10+6=16元,.... (后面我不算了)   

                  晚上,15分钟内免费,

                  晚上,每辆车3元,

三级区域:(30分钟计费一次)

三级区域范围:除一级、二级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白天,15分钟内免费,

                  白天,两小时以内,每小时4元,两个小时就是8元,

                  白天,两小时以上,每小时4元,三个小时就是8+4=12元,.... (后面我不算了)   

                  晚上,15分钟内免费,

                  晚上,每辆车3元,






                 


又有一个帖子:外来车辆停一分钟也要收费 江北一小区“零免费”引发口水战 

http://qjwb.zjol.com.cn/html/2016-03/30/content_3303847.htm

物业:优先保障业主停车,已和业主委员会通过气

监管部门:住宅小区停车费定价放开,收费调整由业主决定

本报记者 李华


小区一位门卫向记者指明停车收费的变化

  15分钟内停车免费,开车出去办事,很多人都习惯了这种一定时间内停车免费的弹性化收费方式。但最近,江北宁馨园小区的不少业主发现,小区的停车收费方式有了变化,针对一些外来车辆的免费停放时间取消了。

  日前,网友“油菜花姑娘”在东方论坛上发帖,吐槽说自己所在的宁馨园小区,这两天开始外来车辆就算停放一分钟也要收停车费。

  对外来车辆的“零免费”到底合不合理?,今后,会不会有越来越多小区采取类似措施?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将何去何往?

优先保障业主停车,事先已和业主委员会通过气

  “就是近三四天开始实行的,以前外来车辆和小区的车辆一样,都有45分钟免费停放时间。”小区东门的门卫表示,新的标价牌是这几天才挂出来的,和以前老的收费办法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外来车辆不提供免费停放时间的新规定。

  不过,对于新收费办法的执行,这几天下来,他有一肚子苦水。因为很多外来车辆习惯了限时免费停车,并不愿意配合他们的收费。而且,小区车子这么多,到底是不是外来车辆,也很难分辨。

  “一个上午几百辆车进出,我就收到四五十块钱的停车费。”另一位负责小区北大门的保安王师傅则更加无奈,因为北大门里面有宾馆、饭店等商业区,外来车辆流动量很大,以前限时免费,很多外来车辆都有了共识,现在停多少时间都要收费了,很多外来车辆都不愿意配合,司机和保安之间的口角也增多。

  不过,对于外来车辆取消免费的新规定,也有小区业主持赞同意见。“宁馨园是老小区,车位少,连业主的车辆都满足不了,肯定要减少外来车辆停放,优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小区业主李先生表示。

  为何要对外来车辆取消免费停车?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周女士说,与老的收费办法相比,调整只是针对外来车辆,而之所以要对外来车辆进行收费,主要也是为了保障小区业主的停车。“老小区停车位本来就少,如果外来车辆多了,小区的业主就没地方停了。”

  周女士说,之前采取的对外来车辆限时免费的收费方式,在操作中遇到了很多问题,一些车辆扔掉或者撕毁计时卡,使得限时收费往往流于形式。因此,趁着这次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放开政府定价,索性对外来车辆取消了免费停放的时间。

  那么按照新的收费标准,外来车辆哪怕停放一分钟也会被收费吗?周女士表示,新的收费标准只是为了做到表述上更加规范了,在实际执行的时候,如果车辆刚刚进来就出去,保安还是会酌情放行的。

  这一收费方式的变化,是否经过小区业主们的同意呢?周女士说,因为业主停车收费方面都没有变化,只是对外来车辆的收费方式有小调整,所以并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不过,事先和小区业委会进行过通气。

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管理放开,收费调整应由业主大会决定

  去年底,宁波市物价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一通知,也就是宁馨园小区新的收费标价牌中提到的“甬价费〔2015〕49号”。

  “原先住宅小区停车费定价,是业主自主决定和政府定价两条腿走路的,很多小区为了方便操作,都按照政府定价执行,现在政府定价管理部分放开以后,停车收费的定价就要由业主来决定了。”宁波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的相关工作人员说,由于各个小区面临的情况各不相同,把小区停车收费定价权还给业主,也是为了避免一刀切,制定更加符合各自小区的收费标准。不过他强调,定价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而不是物业管理公司,物业要对收费进行调整,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

  他同时也表示,目前放开的只是住宅小区停车费的定价权,并不意味着监管部门完全放手不管,对于不明码标价、违规定价等行为,依然会进行严格的监管,市民遇到这类问题,也可以拨打12358进行投诉。

  “小区住宅停车的收费定价放开以后,价格怎么定,应该是业主说了算。”浙江立甬律师事务所唐才宗律师也表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是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收取停车费的,物业公司本身没有权力制定收费标准,所以,小区物业的收费变化是否合规,关键在于决定是否出于业主的意愿。


查到2015年新的一个通知: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甬价费〔2015〕49号

http://fgj.nbjiangbei.gov.cn/art/2015/12/3/art_1025_405.html

选关键的几段:

以下尚不具备竞争条件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继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一)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

 (二)交通场站停车场;

 (三)体育场馆、公立医院配套停车场;

    (四)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

除上述各类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各类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

按照市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的收费标准执行,不需再办理收费标准核准手续,其收费标准和相关事项仍按市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甬价费〔2014〕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放开原由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范围:

  (一)住宅小区停车;

  (二)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

  (三)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场(不含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交通场站停车场、体育场馆、公立医院等配套停车场)。


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其经营单位应继续提供上述规定的资料到城管、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市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办理收费标准备案手续。


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等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车型分类、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和价格管理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