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高桥老镇地段(CX03)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住建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1;

(5)《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准则》2014.11(在编);

(6)《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

(7)《宁波市城西地区分区规划(2014-2020)》(在编);

(8)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9)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

(10)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高桥老镇地段位于鄞州区,北至姚江,东至梁祝路,南至幸福路,西至规划道路-望春西路-秋实路,总用地3.22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02、功能定位、规划重点、发展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相关上位规划对该区的发展要求,结合现状情况,确定本地段功能定位为:

以TOD为导向的新型生活居住区,活力老镇,承载休闲商务、生态居住和生态绿廊的重要功能。

 

2.2规划重点

延续分区规划构建片区特色;

协同高桥中心共筑TOD新城;

继承生态理念引领绿色城西;

注重设施配套打造宜居之地。

 

2.3发展规模

本区规划人口4.2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303.04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19.71公顷),占总用地的94%,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72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规划总体结构可概括为:“两带两轴,一心四组团”。

两带:滨江景观带和沿梁祝路城市景观带。

两轴:沿望春西路(中山路)城市发展轴和沿新丰路城市景观轴。

一心:高桥组团中心。

四组团:沿望春西路、新丰路分四个居住组团。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本区划分为4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GQ03-01至GQ03-04。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约为300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与人口

4.1.1规划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119.92公顷(商住混合用地中居住按60%计),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9.57%,人均居住用地28.6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09.40公顷,服务设施用地2.79公顷,商住混合用地12.88公顷。

4.1.2规划人口

规划结合现状人口分布,以规划城市道路及河道围合,形成4个社区。规划居住人口约4.2万人,约1.62万户,户均2.6人。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2.1规划布局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9.5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3.06%,人均公共设施用地9.4平方米。

4.2.2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2.61公顷,为保留的派出所和新建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

4.2.3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1.79公顷,为街道级文化活动中心。

4.2.4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22.24公顷,为保留的高桥镇中心小学、高桥社区学校,和新建的1所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1所高中。

4.2.5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11.92公顷,为区级体育中心,结合西部带状公园设置。

4.2.6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0.76公顷,为保留的高桥镇卫生院(街道级)。

4.2.7宗教用地

规划宗教用地0.26公顷,为保留的三成庙,是区文保点。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7.40公顷(商住混合用地中商业按40%计),占规划建设用地的9.04%,人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5平方米。

围绕轨道站点适当布置商业商务,打造TOD为导向的社区型核心商圈,提供一站式生活中心,丰富望春西路城市界面,完善城市发展轴。

集约、灵活用地原则,净菜超市、社会停车场库、电信、邮政等公共服务设施及交通设施结合商业商务地块合理设置。

 

4.4绿地

规划绿地58.0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9.17%,其中公园绿地43.18公顷,防护绿地14.91公顷。

 

4.5水域

规划水域19.71公顷。

 

用地代号

用地性质

规划(20204.3万人

用地面积

(公顷)

占建设用地百分比(%

R

居住用地

88.57

33.21

其中

R1

一类居住用地

4.59


R2

二类居住用地

76.45


Rr

其他居住用地

0.85


Rs

幼托中小学用地

5.99


Rm

住宅混合用地

0.69


C

公共设施用地

53.39

20.02

其中

C1

行政办公用地

2.59


C2

商业金融用地

15.30


C26

市场用地

1.29


C2m

商办混合用地

16.05


C3

文化娱乐用地

4.02


C4

体育用地

2.00


C5

医疗卫生用地

5.14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6.39


C9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0.61


T

对外交通用地

20.64

7.74

其中

T1

铁路用地

19.15


T2

公路用地

1.49


S

道路广场用地

54.67

20.50

其中

S1

道路用地

51.10


S2

广场用地

3.08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0.49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5.72

2.14

其中

U2

交通设施用地

2.24


U3

邮电设施用地

2.30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1.18


G

绿地

42.89

16.08

其中

G1

公园绿地

38.80


G2

生产防护绿地

4.09


D

特殊用地

0.84

0.31

其中

D1

军事用地

0.84


城市建设用地

266.44

100


E1

水域

17.07


总用地

283.79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或称配套公建,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根据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配置。

街道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地、菜场、街道服务中心等各项设施。根据实际需求配置初中、高中、邮政所等设施。

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等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社区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58.0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9.17%,其中公园绿地43.18公顷,人均公园绿地达10.3平方米;防护绿地14.91公顷。

6.1.1公园绿地

沿姚江形成滨江公园,控制宽度约90-150米,面积约8.7公顷。

沿邵家渡河、梁祝路形成宽度60-90米不等的带状公园,作为区级公园。

沿后塘河南侧控制30米宽绿化带,最终形成约95米宽的滨水绿带,结合运河文化打造休闲漫空间。

沿望春西路北侧控制20米宽公园绿带,延续中山路城市景观轴。

其余沿20米宽河道两侧控制20米宽绿带,沿15米宽河道两侧控制15米宽绿带,保证生态绿地的连续性。

6.1.2防护绿地

规划沿秋实路退远期道路控制线30米,沿通途路退远期道路控制线25米,沿新丰路退道路控制线8到10米。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19.71公顷,水面率控制在6.1%左右。

后塘河:规划按现状宽度控制,最小控制宽度40米,河道两岸结合商业休闲设施打造滨水休闲天地。

邵家渡河:结合河道两侧地块的改造,最小控制宽度为30米,河道两岸形成区级城市带状公园。

城市20米主干河:基本按现状宽度控制,最小控制宽度为20米,河道两侧形成良好的绿地景观。

城市15米一般河道:基本按现状宽度控制,最小控制宽度为15米,河道两侧形成良好的绿地景观。

其他一般河道:基本按现状宽度控制,最小控制宽度为10米,河道两侧形成良好的绿地景观。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根据开放空间的公共性,着眼于更大范围,形成多层级的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1)第一层级:区域性公共空间廊道

姚江生态绿廊:本区拥有滨水岸线1.8公里,东西连接梁祝生态绿心和滨江湾头公园。

(2)第二层级:片区性公共空间廊道

西部带状公园:沿邵家渡河、梁祝路的带状公园,向北贯通至姚江和姚江绿心公园,向南延伸至新庄古村绿心,是片区性公共空间廊道。

后塘河-大西坝河带状公园:运河文化的继承和提升,结合轨道站点,打造水畔天地,营造漫空间。

(3)第三层级:一般性公共空间廊道

区内其他主要河道两侧的沿河公共空间廊道,形成连续的游憩绿廊,有利于组织连续的步行系统,方便居民生活和健身。

(4)重要公共中心节点

大区域范围内共形成四个重点开放空间节点。其中,轨道高桥站为本区重要公共空间节点。

轨道TOD核心:围绕轨道站点打造生态商业商务核心,其中本区依托轨道高桥站点打造一站式社区生活中心,也是本区的组团中心。

(5)社区公共中心

指居住社区的公共绿地,一般结合社区中心布置,便于老人和小孩就近户外活动。

 

6.4步行系统

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居民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

滨水空间、公共开放空间廊道应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并配设相应的休憩、引导、游乐等设施,形成完整的步行体系,连接开放空间节点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

滨江公园、西部带状公园和后塘河滨水空间是最重要的公共空间廊道,合理组织自行车道和水上流线,配备相应的游览设施和休闲设施,强化文化底蕴,提升本区公共开放空间对城市活动的承载度。

机动车道均应设人行道,交叉路口清晰标示地面人行过街通道,较宽路幅有中央绿带的道路应设置“安全岛”,人行道应设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系统

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个等级。

规划范围快速路一览表

路名

功能定位

红线宽度(m

设计车速(km/h

通途路

东西向快速联系通道

68

80

秋实路

东西向快速联系通道

68

80

 

(2)城市主干路

规划范围主干路一览表

路名

功能定位

红线宽度(m

设计车速(km/h

望春西路

东西向重要交通性干道

41

60

新丰路

南北向重要交通性干道

望春西路以北道路控制宽度37米,以南道路控制宽度32

60

 

(3)城市次干路

规划范围次干路一览表

路名

功能定位

红线宽度(m

设计车速(km/h

梁祝路

南北向道路

通途路以北道路控制宽度32米,以南道路控制宽度36

40

秀丰路

东西向道路

24

40

幸福路

东西向道路

32

40

环镇北路

东西向道路

24

40

(4)城市支路

城市支路起完善路网功能等级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功能。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支路的设计车速为20-30公里/小时。

 

7.2公共交通

轨道交通1号线途径望春西路,并在规划范围内设置高桥站。

 

08、防灾规划

 

8.1消防

8.1.1消防站的设置

本区规划新增消防站1座,位于环镇北路与秋实路交叉口东南侧。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本区地震动参数为0.05g(Ⅵ度)。

 

8.3地质灾害防治

规划区域为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对于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应加强保护地质环境的宣传工作,实施建井审批及限采制度,建立地下水位及地面沉降监测网。平原区软土开挖应用可行的施工方法,并采取必要的边坡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