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高桥老镇地段(CX03)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住建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11;
(5)《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准则》2014.11(在编);
(6)《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
(7)《宁波市城西地区分区规划(2014-2020)》(在编);
(8)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9)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
(10)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高桥老镇地段位于鄞州区,北至姚江,东至梁祝路,南至幸福路,西至规划道路-望春西路-秋实路,总用地3.22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02、功能定位、规划重点、发展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相关上位规划对该区的发展要求,结合现状情况,确定本地段功能定位为:
以TOD为导向的新型生活居住区,活力老镇,承载休闲商务、生态居住和生态绿廊的重要功能。
2.2规划重点
延续分区规划构建片区特色;
协同高桥中心共筑TOD新城;
继承生态理念引领绿色城西;
注重设施配套打造宜居之地。
2.3发展规模
本区规划人口4.2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303.04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19.71公顷),占总用地的94%,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72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规划总体结构可概括为:“两带两轴,一心四组团”。
两带:滨江景观带和沿梁祝路城市景观带。
两轴:沿望春西路(中山路)城市发展轴和沿新丰路城市景观轴。
一心:高桥组团中心。
四组团:沿望春西路、新丰路分四个居住组团。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本区划分为4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GQ03-01至GQ03-04。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约为300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与人口
4.1.1规划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119.92公顷(商住混合用地中居住按60%计),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9.57%,人均居住用地28.6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09.40公顷,服务设施用地2.79公顷,商住混合用地12.88公顷。
4.1.2规划人口
规划结合现状人口分布,以规划城市道路及河道围合,形成4个社区。规划居住人口约4.2万人,约1.62万户,户均2.6人。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2.1规划布局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9.5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3.06%,人均公共设施用地9.4平方米。
4.2.2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2.61公顷,为保留的派出所和新建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
4.2.3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1.79公顷,为街道级文化活动中心。
4.2.4教育科研用地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22.24公顷,为保留的高桥镇中心小学、高桥社区学校,和新建的1所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1所高中。
4.2.5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11.92公顷,为区级体育中心,结合西部带状公园设置。
4.2.6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0.76公顷,为保留的高桥镇卫生院(街道级)。
4.2.7宗教用地
规划宗教用地0.26公顷,为保留的三成庙,是区文保点。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7.40公顷(商住混合用地中商业按40%计),占规划建设用地的9.04%,人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5平方米。
围绕轨道站点适当布置商业商务,打造TOD为导向的社区型核心商圈,提供一站式生活中心,丰富望春西路城市界面,完善城市发展轴。
集约、灵活用地原则,净菜超市、社会停车场库、电信、邮政等公共服务设施及交通设施结合商业商务地块合理设置。
4.4绿地
规划绿地58.0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9.17%,其中公园绿地43.18公顷,防护绿地14.91公顷。
4.5水域
规划水域19.71公顷。
用地代号 | 用地性质 | 规划(2020)4.3万人 | ||
用地面积 (公顷) | 占建设用地百分比(%) | |||
R | 居住用地 | 88.57 | 33.21 | |
其中 | R1 | 一类居住用地 | 4.59 |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76.45 | ||
Rr | 其他居住用地 | 0.85 | ||
Rs | 幼托中小学用地 | 5.99 | ||
Rm | 住宅混合用地 | 0.69 |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53.39 | 20.02 | |
其中 | C1 | 行政办公用地 | 2.59 | |
C2 | 商业金融用地 | 15.30 | ||
C26 | 市场用地 | 1.29 | ||
C2m | 商办混合用地 | 16.05 | ||
C3 | 文化娱乐用地 | 4.02 | ||
C4 | 体育用地 | 2.00 | ||
C5 | 医疗卫生用地 | 5.14 | ||
C6 |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 6.39 | ||
C9 |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 0.61 |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20.64 | 7.74 | |
其中 | T1 | 铁路用地 | 19.15 | |
T2 | 公路用地 | 1.49 |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54.67 | 20.50 | |
其中 | S1 | 道路用地 | 51.10 | |
S2 | 广场用地 | 3.08 | ||
S3 |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 0.49 | ||
U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5.72 | 2.14 | |
其中 | U2 | 交通设施用地 | 2.24 | |
U3 | 邮电设施用地 | 2.30 | ||
U4 |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 1.18 | ||
G | 绿地 | 42.89 | 16.08 | |
其中 | G1 | 公园绿地 | 38.80 | |
G2 | 生产防护绿地 | 4.09 | ||
D | 特殊用地 | 0.84 | 0.31 | |
其中 | D1 | 军事用地 | 0.84 | |
城市建设用地 | 266.44 | 100 | ||
E1 | 水域 | 17.07 | ||
总用地 | 283.79 |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或称配套公建,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根据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配置。
街道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地、菜场、街道服务中心等各项设施。根据实际需求配置初中、高中、邮政所等设施。
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等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社区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58.0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9.17%,其中公园绿地43.18公顷,人均公园绿地达10.3平方米;防护绿地14.91公顷。
6.1.1公园绿地
沿姚江形成滨江公园,控制宽度约90-150米,面积约8.7公顷。
沿邵家渡河、梁祝路形成宽度60-90米不等的带状公园,作为区级公园。
沿后塘河南侧控制30米宽绿化带,最终形成约95米宽的滨水绿带,结合运河文化打造休闲漫空间。
沿望春西路北侧控制20米宽公园绿带,延续中山路城市景观轴。
其余沿20米宽河道两侧控制20米宽绿带,沿15米宽河道两侧控制15米宽绿带,保证生态绿地的连续性。
6.1.2防护绿地
规划沿秋实路退远期道路控制线30米,沿通途路退远期道路控制线25米,沿新丰路退道路控制线8到10米。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19.71公顷,水面率控制在6.1%左右。
后塘河:规划按现状宽度控制,最小控制宽度40米,河道两岸结合商业休闲设施打造滨水休闲天地。
邵家渡河:结合河道两侧地块的改造,最小控制宽度为30米,河道两岸形成区级城市带状公园。
城市20米主干河:基本按现状宽度控制,最小控制宽度为20米,河道两侧形成良好的绿地景观。
城市15米一般河道:基本按现状宽度控制,最小控制宽度为15米,河道两侧形成良好的绿地景观。
其他一般河道:基本按现状宽度控制,最小控制宽度为10米,河道两侧形成良好的绿地景观。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根据开放空间的公共性,着眼于更大范围,形成多层级的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1)第一层级:区域性公共空间廊道
姚江生态绿廊:本区拥有滨水岸线1.8公里,东西连接梁祝生态绿心和滨江湾头公园。
(2)第二层级:片区性公共空间廊道
西部带状公园:沿邵家渡河、梁祝路的带状公园,向北贯通至姚江和姚江绿心公园,向南延伸至新庄古村绿心,是片区性公共空间廊道。
后塘河-大西坝河带状公园:运河文化的继承和提升,结合轨道站点,打造水畔天地,营造漫空间。
(3)第三层级:一般性公共空间廊道
区内其他主要河道两侧的沿河公共空间廊道,形成连续的游憩绿廊,有利于组织连续的步行系统,方便居民生活和健身。
(4)重要公共中心节点
大区域范围内共形成四个重点开放空间节点。其中,轨道高桥站为本区重要公共空间节点。
轨道TOD核心:围绕轨道站点打造生态商业商务核心,其中本区依托轨道高桥站点打造一站式社区生活中心,也是本区的组团中心。
(5)社区公共中心
指居住社区的公共绿地,一般结合社区中心布置,便于老人和小孩就近户外活动。
6.4步行系统
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居民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
滨水空间、公共开放空间廊道应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并配设相应的休憩、引导、游乐等设施,形成完整的步行体系,连接开放空间节点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居民生活。
滨江公园、西部带状公园和后塘河滨水空间是最重要的公共空间廊道,合理组织自行车道和水上流线,配备相应的游览设施和休闲设施,强化文化底蕴,提升本区公共开放空间对城市活动的承载度。
机动车道均应设人行道,交叉路口清晰标示地面人行过街通道,较宽路幅有中央绿带的道路应设置“安全岛”,人行道应设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系统
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个等级。
规划范围快速路一览表
路名 | 功能定位 | 红线宽度(m) | 设计车速(km/h) |
通途路 | 东西向快速联系通道 | 68 | 80 |
秋实路 | 东西向快速联系通道 | 68 | 80 |
(2)城市主干路
规划范围主干路一览表
路名 | 功能定位 | 红线宽度(m) | 设计车速(km/h) |
望春西路 | 东西向重要交通性干道 | 41 | 60 |
新丰路 | 南北向重要交通性干道 | 望春西路以北道路控制宽度37米,以南道路控制宽度32米 | 60 |
(3)城市次干路
规划范围次干路一览表
路名 | 功能定位 | 红线宽度(m) | 设计车速(km/h) |
梁祝路 | 南北向道路 | 通途路以北道路控制宽度32米,以南道路控制宽度36米 | 40 |
秀丰路 | 东西向道路 | 24 | 40 |
幸福路 | 东西向道路 | 32 | 40 |
环镇北路 | 东西向道路 | 24 | 40 |
(4)城市支路
城市支路起完善路网功能等级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功能。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支路的设计车速为20-30公里/小时。
7.2公共交通
轨道交通1号线途径望春西路,并在规划范围内设置高桥站。
08、防灾规划
8.1消防
8.1.1消防站的设置
本区规划新增消防站1座,位于环镇北路与秋实路交叉口东南侧。
8.2抗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的规定,本区地震动参数为0.05g(Ⅵ度)。
8.3地质灾害防治
规划区域为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对于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应加强保护地质环境的宣传工作,实施建井审批及限采制度,建立地下水位及地面沉降监测网。平原区软土开挖应用可行的施工方法,并采取必要的边坡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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