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大红鹰地段(CX02)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文件
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6.09
目 录
01、总则
1.1规划背景
高桥片区是中心城空间先期拓展的必然空间。未来将成为三江片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城市重要的“二级中心”(城市副中心及专业中心),城市发展潜力巨大。
随着宁波市区轨道线网的建设,中心城西部地区交通环境不断提升,拉近了城西与城市核心区的时空距离。区域位置、土地价值得到提升,因此也面临区域形象和功能的提升要求,打造新高桥是形势所趋。
因此,为更好地指导本区建设,推动高桥城市副中心的形成,特开展本控规编制。
区位图 |
1.2规划依据与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012.01.01 实施)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 年版);
(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
(5)《高桥片区空间布局规划》(2014年);
(6)《宁波市城西地区分区规划》;
(7)《宁波市三江六岸拓展提升总体规划》(2015 年);
(8)《高桥镇总体规划2008-2020年》;
(9)《轨道1#线高架站点修建性详细规划综合》;
(10)《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年);
(11)《宁波市城市社区布局规划》、《宁波市中心城商业网点专项规划》、《宁波市城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宁波市城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宁波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控制性详细规划》、《宁波市中心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建设专项规划》等相关专项(专业)规划;
(12)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13)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宁波中心城区西部,北以通途路为界,南至春池路、幸福路,西至梁祝路、东至长乐东地块西侧规划道路,总面积约3.75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保持一致, 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1.5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包括会议纪要、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批准文件等。
成果形式包括书面和电子文件两种方式,并梳理核心管控要素,纳入规划信息平台。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规划实施和管理中一般应遵守技术管理文件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02、功能定位、规划结构和发展规模
2.1功能定位
依据相关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运河漫城、乐活都心”。
2.2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一带,核心环聚,多元联动,三区共生”的规划结构。“一轴一带”统领空间:东西向城市功能复合轴,承接东西。
一轴:沿中山路形成城市功能发展轴;沿西塘河形成的滨河景观通廊;依托历史运河形成历史文化廊道。
一带:南北向中央绿带,南北延续。
核心环聚:结合商务核心区以及轨道站点的建设,构筑三大空间核心,并通过公共通廊的设置,环聚成西部的片区公共核心。
三区共生:将整个区域划分为三大片区,商业商务核心区、高教创新区、生态居住区。
2.3发展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人口为1.77万户,共计4.6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城市建设用地352.5公顷,占总用地的93.9%,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76.63平方米。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为保障城市有序发展,增强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既要保证规划的刚性和严肃性,又必须赋予规划必要的弹性。为此,通过控制单元的平台将规划的刚性与弹性结合起来。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从而保证容纳人口和配套设施的稳定,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开发的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将本规划区划分为3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CX02-01至CX02-03。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规划范围内总用地面积为375.31公顷,居住人口4.6万。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435.77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113.77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322.0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63.66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8.1%,主要为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及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为1.76公顷。规划在梁祝轨道站南侧,结合西塘河畔布置,提供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包括公共图书馆、展览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等。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为54.35公顷,包括中小学用地及高等教育用地。
教育设施配置按照规划人口4.6万人计算,小学按68‰千人指标,每班35人计,需要90班;初中按34‰千人指标,每班40人计,需要40班。
规划保留现状高桥镇中学(初中54班);规划在原望春小学基础上改扩建一所18班小学;在望春西路北侧新建一所48班小学;在学院路东侧规划布置一所48班小学。规模总计小学114班,初中54班,在满足本规划区需求的同时,为周边地区学生的就学需求预留。
4.2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00.61公顷,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5%。其中,居住商业混合用地2.77公顷(居住商业比例为7:3)。
规划在本区构建高教特色住区以及生态型住区。
4.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为46.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3.2%。另外,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为2.77公顷(其中商住用地比例为3:7)。
规划在本区西北形成高桥片商业服务核心,布置商务办公、商务会所、轨道综合体、滨水商业街等业态;沿望春西路、西塘河两侧,结合轨道一号线各站点打造商业节点并串联,延续中山路商业大街的氛围。同时结合各社区服务中心布置商业网点。
4.3其他用地
其他还有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等。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镇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镇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内容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以镇级和社区级分级配置为主,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镇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根据实际需求配置中学、邮政所等设施。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等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社区中心。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塑造水乡风貌:以水为脉,构建生态网络,打造慢生活。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为68.0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9.3%。公园绿地主要为58.3公顷,主要为学院公园、接待讲寺公园、西塘河公园、以及滨河绿地;规划防护绿地为7.99公顷,主要沿通途路南侧布置。
6.2水体系统
(1)保留并增强基地的水网系统,满足区域防洪、排涝等需求;
(2)创造高品质的水岸休闲活动空间;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区域水网丰富,沿滨水空间构筑多样化的滨水景观绿廊,营造“一水一绿一街区” 的绿色开放空间。
形成“十字绿轴、多点多廊”网络化、多元化的公共开放空间体系。
以轨道站点为核心,通过高架步道和滨水慢行道的建设,构筑三大板块的慢行街区。
(1)以商业、商务、休闲、文化娱乐等多功能的CBD慢行街区;
(2)以打造生态宜居为主要功能的现代水乡社区;
(3)以教育、创意、商务、休闲为主要功能的特色慢行社区。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系统
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四个等级。
(1)城市快速路
规划范围快速路一览表
路名 | 功能定位 | 红线宽度(m) | 设计车速(km/h) |
通途路 | 东西向快速联系通道 | 68 | 80 |
(2)城市主干路
规划范围主干路一览表
路名 | 功能定位 | 红线宽度(m) | 设计车速(km/h) |
望春西路 | 东西向重要交通性干道 | 41 | 60 |
学院路 | 南北向重要交通性干道 | 36 | 60 |
庙洪路 | 南北向重要交通性干道 | 44 | 60 |
望童北路 | 南北向重要交通性干道 | 36 | 60 |
(3)城市次干路
规划范围次干路一览表
路名 | 功能定位 | 红线宽度(m) | 设计车速(km/h) |
梁祝路 | 南北向道路 | 36 | 40 |
凌漕路 | 南北向道路 | 24 | 40 |
新园路 | 南北向道路 | 36 | 40 |
幸福路 | 东西向道路 | 30 | 40 |
环镇北路 | 东西向道路 | 24 | 40 |
秀丰路 | 东西向道路 | 24 | 40 |
春池路 | 东西向道路 | 36 | 40 |
(4)城市支路
城市支路起完善路网功能等级结构,承担集散路网交通流量的功能。规划支路结合用地性质灵活布置,支路的设计车速为20-30公里/小时。
7.2公共交通
轨道交通1号线途径望春西路,并在规划范围内设置梁祝站、芦港站、徐家漕站。
08、市政工程规划
8.1给水工程
8.1.1供水设施规划
规划区纳入中心城城市水厂联网供水。
8.1.2管网布局
生活供水管网采用多水源环网系统,主干管管径宜≥DN500,间距控制为800~1000米;配水管管径一般采用DN300,间距控制为300~400米。
8.2排水工程
8.2.1排水体制
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8.2.2雨水工程
一般道路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P采用3年一遇。
8.2.3污水工程
本区污水经区内管道收集后排至鄞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8.3电力工程
本区新建110KV芦港变,主变容量为15(3×5)万KVA,用电主要依托本区内110KV芦港变及区外的110KV高桥变、规划的110KV新庄变。
规划沿通途西路、学院路、望春西路新建2回110KV埋地电缆,为220KV宁西变-110KV芦港变-110KV梁祝变电力廊道。
8.4邮政通信工程
规划区内设置4座邮政所(邮件收发、邮政速递等综合功能),结合公建设置,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
8.5燃气工程
8.5.1气源规划
规划气源为天然气。
8.5.2燃气管网
本区域管网为中低压二级管网供气,采用区域调压和箱式调式相结合的调压方式,管道配合市政道路及小区建设,同步实施,逐步覆盖小区用户。
8.5.3次高压管道
规划保留现状DN300次高压天然气管道。现状次高压燃气管道与周边建(构)筑物及相邻管道之间的净距应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涉及天然气管道保护安全内容应遵循《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相关要求进行。
8.6环卫工程
8.6.1生活废弃物
厨余垃圾由规划厨余处理厂(规划区外)统一处理,可回收物通过鄞州区分选中心(规划区外)分选后进入市场,其它垃圾近期运送至野猫岙垃圾填埋场作卫生填埋处理,远期应采取生化处理方式,减少污染。本区生活垃圾转运依托区外高桥垃圾中转站。
8.6.2公厕
规划新建公厕9座,内部应设残疾人专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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