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第13条 空间结构
根据空间发展目标、空间发展策略,规划形成“丰型轴廊构整体 一心两核领四片”的空间结构。
丰型轴廊:太河路山海通廊、临港产业带、都市发展带、生态景观带;
一心:北仑中心城核心区;
两核:柴桥街道、白峰街道核心;
四片:产城融合示范区、临港循环产业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中央生态休闲区。
第14条 中心体系
本区形成二级中心体系:片区中心和组团中心。
片区中心:范围包括北仑行政中心及周边区域,布置商业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商务中心、行政办公中心、游乐中心等城市级综合服务功能。
组团中心:规划布置五个组团中心,分别位于大碶、白峰、柴桥、邬隘、大榭组团的中心位置,为各组团提供教育、医疗、商业、文体等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
第15条 用地布局
规划总用地面积522.88平方公里,规划至2020年北仑片区建设用地面积141.2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27.0%,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14.0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21.8%。非建设用地381.7平方公里,占总用地的73.0%,其中水域面积189.2平方公里(包括海域)。
2020年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hm²) | 占城乡用地比例(%) |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H | 建设用地 | 14116.31 | 27.00% | |||
其中 | H1 |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 12883.13 | 24.64% | ||
H11 | 城市建设用地 | 11396.52 | 21.80% | |||
H14 | 村庄建设用地 | 1486.61 | 2.84% | |||
H2 |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 1094.9 | 2.09% | |||
H3 |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 16.39 | 0.03% | |||
H4 | 特殊用地 | 121.89 | 0.23% | |||
E | 非建设用地 | 38172.19 | 73.00% | |||
其中 | E1 | 水域(包括海域) | 18919.2 | 36.18% | ||
E2 | 农林用地 | 2729.22 | 5.22% | |||
山体 | 16523.8 | 31.60% | ||||
城乡用地 | 52288.5 | 100.00% |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规划人口64万人)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 | 占城市建设用地 |
(hm²) | 比例(%) | ||
R | 居住用地 | 1450.67 | 12.73%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392.15 | 3.44%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362.48 | 3.18% |
M | 工业用地 | 4385.37 | 38.48% |
W | 物流仓储用地 | 580.24 | 5.09%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1826.94 | 16.03%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178.97 | 1.57%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1747.47 | 15.33% |
A2+B1 | 文化商业服务业设施混合用地 | 2.45 | 0.02% |
B2+M1 | 商务一类工业混合用地 | 31.01 | 0.27% |
R+B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 234.54 | 2.06% |
W+M | 工业物流仓储混合用地 | 201.55 | 1.77% |
B+S | 商业商务交通场站混合用地 | 2.68 | 0.02% |
城市建设用地 | 11396.52 | 100.00% |
第16条 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450.6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2.73%,人均22.67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396.05公顷;另有居住商业混合用地234.54公顷。
根据生态廊道的组团结构可以划分为城区片、大榭-白峰片两大居住片区。城区片居住人口为56万人(其中生态区内为1万人),可以分为大碶、新碶、高塘、邬隘、柴桥五个居住区结构;大榭-白峰片居住人口为8万人。
第17条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92.1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3.44%,人均6.13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重点布局在北仑城区以及大榭——白峰片区中心。
2、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1)行政办公设施
本区行政办公用地主要为北仑区行政服务中心,以及下辖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大榭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的相应行政办公用地。其他为街道、居委会、派出所等行政办公用地。规划市区级行政办公用地为78.54公顷。
(2)文化设施
规划市区级文化设施2处,分别为北仑区图书馆(保留现状)、北仑区文化中心(包含文化馆、影剧院等功能)。规划市区级文化设施用地面积为8.61公顷。
(3)体育设施
规划市区级体育设施2处,分别为北仑体艺中心(保留现状)、中国女排北仑女排训练基地(保留现状)。规划市区级体育设施用地面积为13.9公顷。
(4)医疗设施
规划保留市区级医疗设施5处,分别为北仑区人民医院、宁波开发区中心医院、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北仑区中医院、大榭开发区医院。规划市区级医疗设施用地面积为18.48公顷。
(5)教育设施
规划布置市区级教育设施4处:保留中等专业学校1处——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规划高中3所,分别为北仑中学(保留)、柴桥中学(保留)、明港中学(保留);另外迁建泰河中学。规划市区级教育设施用地面积为51.34公顷。
(6)福利设施
规划市区级福利设施1处,为北仑区中心福利院(保留现状)。规划市区级福利设施用地面积为2.9公顷。
规划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控制一览表
分类 | 项目 | 等级 | 占地面积 (公顷) | 规模 | 备 注 |
医疗 | 北仑区人民医院 | 区级 | 9.40 | 765床 | 保留 |
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 | 区级 | 2.26 | 123床 | 保留 | |
北仑区中医院 | 区级 | 2.60 | 150床 | 保留 | |
宁波开发区中心医院 | 区级 | 3.21 | 500床 | 保留 | |
大榭开发区医院 | 区级 | 1.01 | 160床 | 保留 | |
文化 | 北仑图书馆 | 区级 | 1.75 | —— | 保留 |
北仑文化中心 | 区级 | 6.86 | —— | 新建 | |
体育 | 北仑区体艺中心 | 区级 | 6.87 | —— | 保留 |
北仑体育训练基地 | 区级 | 7.03 | —— | 保留 | |
教育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 市级 | 23.75 | —— | 保留 |
宁波市北仑中学 | 市级 | 10.98 | 35班 | 保留 | |
柴桥中学 | 市级 | 7.30 | 48班 | 保留 | |
明港中学 | 市级 | 9.31 | 36班 | 保留 | |
福利 | 宁波市北仑区中心福利院 | 区级 | 2.87 | 500床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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